您的位置: 首页 >参政议政>社情民意>详细内容

教师猥亵强奸女生案频发 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引起重视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12 08:32:39 浏览次数: 【字体:

省政协社情民意特约委员、民建运城市盐湖一支部主任、盐湖区政协委员王科辉反映:近年来频频发生教师猥亵、强奸女学生案件,案件发生率年年上升,而2013年国内连续发生二十余起案件,数量之大,影响之严重,为建国以来之最,不能不引起国人的深思。 

教师性侵女学生案件的特点:一些无德教师之所以把魔爪伸向没有行为能力的低龄女童,恰恰是看到了低龄女童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特点;农村和偏远学校实行的寄宿制缺乏有效保护学生安全的条件;留守女童缺少有效的家长监护,更容易受到侵害而不易被人发觉;一些教师性侵案时间跨度为数年,对多名学生性侵害或对某学生多次性侵;犯罪手段多样,既有猥亵也有强奸,多以给学生辅导为名非正常接触学生对学生进行性侵;受到性侵害的低龄女童极容易受到心理暗示和精神控制,这恰恰是许多犯罪教师敢于向低龄女童伸出魔爪的重要原因之一;家长监护不到位,不能及时发觉孩子被侵害;案发后校方、官方都试图控制舆论影响,并有意弱化案件,甚至有人企图用钱私了。

在所有的教师性侵犯罪案件之后,如何对受害学生进行保护和有效的救助却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因为受害学生年龄小,而大都居住于偏远的农村,此类案件发生后,地方政府对受害学生往往没有救助。

教师性侵女学生现象的原因:

一、当前的师范教育没有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健康心理的培养,致使许多师范毕业的教师先天心理不健康或道德品质有缺欠。

二、金钱观念、享受观念对教师队伍的侵蚀是极其严重的,但许多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却不承认这一现实,仍然在喊口号,对教师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的教育只注重形式,只注重发文件,而不看实效。

三、多年来,各大中专师范类学校为了经济利益在扩大招生的时候不考虑学生的质量,向学生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完全流于形式,这是造成教师队伍质量下降的根本原因。

四、很多教师的性犯罪行为是在学校内部发生的,许多犯罪的地点是教室、办公室和教师的宿舍。有些犯罪甚至发生在课堂上和放学后的老师补课或辅导过程中。这种现象反映了学校在学生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风险。

五、有些教师性侵案是放学后的补课或辅导时发生的,然而犯罪教师给学生的补课或辅导行为却能得到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从而使一些教师犯罪行为得以长时间继续。

六、由于学校在对学生的性卫生知识教育方面的空白,学生根本不具有性保护能力。另外,学生对老师的恐惧心理和长期压抑,受害后既不敢向家长讲,也不敢向学校反映,不仅刺激犯罪教师的恶性膨胀,同时也加剧了学生的伤害后果。

所有教育行政机关和地方政府在第一时间里往往是压制舆论、甚至要求家长封锁消息,不准老师和学生接受记者的采访。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掩饰犯罪的做法更令人可悲。

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建立社会救助机制,这是最大的公害和悲哀。各地发生的教师性侵案件后,很少有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对受害女童进行心理辅导和帮助,使她们减轻受到伤害的心理。然而多数孩子却在歧视和非正常的舆论中被迫辍学或离家出走。有的家长只能带着孩子离开家乡到别的地方生活,尽量减少孩子被继续伤害的程度。

为此建议:

一、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加强对低龄女童的人身安全保护,应成为当前小学、幼儿园必须要注重的教育安全问题。在解决路途遥远学生上学难问题的同时,更应制定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

二、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对受害学生建立社会救助机制。一方面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对遭受性侵害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或者提供适合其心理康复的教育环境。另一方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于遭受性侵害的女学生提出的合理转学等要求应做到及时解决,并积极开展心理康复治疗。

三、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师队伍进行人格培养和思想品德、法制观念的建设,并对教育效果予以严格的考查和监督。

四、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法制观念和健康心理教育、生理卫生知识教育,使学生形成性保护意识。

五、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面对自己的失误应该勇于面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受害学生的救治措施,对老师队伍进行整顿和教育,减少社会危害后果。

六、对于教师性侵犯罪,必须加大刑事惩罚的力度,否则不足以震慑那些已经有了犯罪意识的不良教师。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