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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管理亟待加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0-24 14:46:26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盐湖区政协委员王春冀反映: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日渐增多,暴力索债型案件急剧上升。民间借贷市场可谓云蒸雾罩,乱相丛生。为维护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议加强民间借贷管理:

1、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客观审视民间借贷的积极意义与消极作用,正视社会现实,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认识当前民间借贷活动的形势及后果,密切关注非法集资活动的新动向新情况,尤其是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监控,对案件线索和问题隐患主动靠前,及时跟进,稳妥处置。

2、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开展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人们依法理财,理性投资,或以更谨慎更完善的方式从事民间借贷。清理蕴藏高危险高危害的高利贷及高息揽存的非法组织,同时引导民间借贷合理发挥其比较优势,在进行公开的而不是隐蔽的业务中减少风险和成本。

3、优化服务,满足需求。民间借贷盛行一方面折射出现时实体经济投资机会的匮乏,另方面反映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狭窄。要引导和推进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服务质量,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新机制;地方政府也应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予以一定补偿奖励。

4、综合施策,着力监管。监管部门应将民间金融纳入中央银行的监管体系,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规模、利率、交易对象、运用效益等数据,构建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风险。切实规范担保、典当、寄售等行业的经营行为,防止其异化成“地下钱庄”。

5、明确界限,维护稳定。严格区分民间借贷、民间融资合法与非法、犯罪与非罪的界限,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惩处犯罪。制止和惩戒恶意“赖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行为示范作用,不参与或清退高利贷。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订出台民间借贷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6、启动改革,深入探索。先行先试,扩大利率浮动范围,增强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试点,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建立起更多民间互助性、合作性金融组织,促进资金供给多样性和金融服务多元化。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