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电视媒体销售药品管理的建议
民建朔州市委李建军反映:电视媒体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媒体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伴随电视广告巨大的影响力,经济效益也同步增大,为了使经济效益最大化,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现象频频出现。特别是同药同台词而不同人不同台的广告泛滥,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电视媒体要做好提前把关工作,坚决杜绝虚假违法的医疗和药品广告。 电视媒体要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播出前需由代理产品商提供负责监管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政府部门出示的合格证书,为广大消费者把好关。
二、电视媒体要严格审查医疗类节目中嘉宾的资质,避免误导消费者。电视媒体聘请的嘉宾必须具备医师执业资质,严禁以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类节目。
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各部门要大力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对违法发布广告的电视媒体应责令其立即整改,而对于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行为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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