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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1-14 18:16:22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盐湖区副主委、区政协常委吕廷杰反映:最近,中央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在不断加快,尤其是在刚刚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这无疑为我国的新型城镇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将由此掀开新的篇章,因为二元结构的打破,将使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变得无障碍。一场城镇化的运动一定会也使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但是城镇化绝不是搬家运动,也不是大移民,它是农民改变生活方式的一次大考验,是农民生活水平的一次大提高,是缩小城乡差别的大促进。城镇化的成果就是惠及农民,使他们真正成为市民。过上市民的生活,能够享受相配套的就业、文化、教育、医疗、等等市民待遇。

所以,我们在推进的过程中一要看到困难的一面,看到发展中资源的制约和考虑到不利因素的影响。真正使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够可持续发展。为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在推行新型城镇建设中,首先要关注的是农民土地的出让和流转,各地方政府,一定要制定出统一的流转政策和出让标准,确保土地在流转过程中,合法、合理、合情流动,同时建立完善的手续。一些土地还可以由政府先收购回来,再转包给种植户,农场主。

二是,新型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一定要理清,既要相辅相成的规划建设,又要减少盲目性,因为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很可能有很多农村沦为空心村,留守村,这样势必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如果不进行新农村建设,留守人员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要合理规划农村的建设,整体谋划。

三要让农民转的出,留得住,有事做,有饭吃,否则,住在城里,找不到工作,心里当然就要想着他的一亩三分地,惦着老婆娃娃热坑头的那种小农生活方式,这样我们就违背了城镇化建设的初衷。这些失地农民的生活如何保彰,国家一定要有相应的机制,比如提高中央政府对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能力,让失地的农民享受一定时间的国家贴补。

四是、要推进新型的城镇化建设,就必须先发展城镇经济,建立起城镇的工业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招商引资,吸引投资者,以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城镇建设绝不是建楼房,把农民送上高楼就完事,让其能够生存才是最关键的。使华丽转身的农民有与原城镇居民均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竞争的市场和法律环境。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