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议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稷山支部主委,市政协委员、稷山县政协常委梁华反映:近年来,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虽然我国以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是我国社会保险在制度本身及落实方面还存在职工社保待遇差距较大、社会保险监管体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尚未到位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以完善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险法制建设。应抓紧制定《养老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险法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先行赔付机制,严格规范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以完善制度设计和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社保制度公平性。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鼓励职工多缴多得;建立职工最低养老金保障制度;设定养老金调整与国内生产总值、职工工资增长以及物价指数等自动关联的系数,逐步缩小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差距。尽快建立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职工门诊统筹。
三是以提高统筹层次和完善转移接续为重点,进一步促进社保制度有效衔接。抓紧推进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努力扫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障碍。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尽早实现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在全国范围内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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