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应按地域季节核算缴费
民建运城市新绛支部会员仪伟秀反映: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自2012年出台并由电力部门执行的阶梯电价收费,大大缓解了电力供应压力,增强了人民节约用电的意识,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正确引导了居民节约用电并适当补偿了发电成本,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科学决策。
但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对于几代同堂的多人口家庭及合租户来讲,阶梯电价按一户一表统计收费,用电负担加重。而一些富裕户则一户多宅多表,相对而言,浪费量大,缴费较少。再者,电价执行档次核算,就应按地域季节层次核算,不能一刀切。
建议:
1、几代一表户可通过向当地供电管理部门申报审批给予适当优惠;
2、市、县供电管理部门应申请呈报国家、省级发改委按区域冷热季节大致温度高低,即冬季取暖阶段,炎夏酷热阶段进行适当调整,如山西运城可将一、二档电量数由现在的149度和180度提高到200度到300度之间,体现政策的科学性和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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