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间照料中心应大力推广并规范建设与管理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盐湖区副主委、区政协常委吕廷杰反映:在大力开展德孝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敬老爱老活动中,“日间照料中心”应运而生。“日间照料中心”的建立,无疑对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社会化养老以及弘扬中华孝道,有着积极的意义。这种社会化的养老方式应该肯定,值得推广。
为了加大服务老年人的力度,在推进“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中,各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些好的政策,比如:每建一个日间照料中心,给予一定的贴补资金等。各地方民政部门也在积极筹备资金,在社区建立样板中心,进行带动。于是,以社区、乡镇为牵头单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在全国的一些地方很快建立了起来。
但是,启动后的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服务设施、服务人员都还很不到位,尤其是经费的不足制约着发展,从一些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行情况看,却实有不少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为了争取政府的贴补资金,匆忙建设,标准不高,而对于以后长期兴办存在的困难估计不足,没有相应的应对预案;没有一定的专业服务人员,而另一头是一些老年人对照料中心的许多服务表现并不积极或比较冷淡。
一些地区的政府还规划目标,要实现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但依照现行的运行模式,日间照料中将会继续面对经费不足的压力和管理服务难以深化的课题,甚至办不下去。为了促进这一敬老爱老社会化工程的大力开展。
建议:
1、国家应进一步在全国推广一些好的“日间照料中心”的做法,把“日间照料中心”这一新生服务业纳入到整个社会化养老的建设、服务体系中,确立和突出这一事业的公益性地位。
2、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日间照料中心的关注和投入,把日间照料中心的费用纳入到政府财政的体系,多方筹措资金来扶持此项工程的开展。
3、加强对日间照料中心监督、管理的力度。制定规范的管理、监督机制,使日间照料中心始终能够健康运行,阳光运行,规范运行。
4、鼓励吸纳民间资本参与“日间照料中心”运作。形成政府运作和民间运作相结合的运作格局。亦可以通过社会慈善机构、爱心人士捐赠,提高“日间照料中心”的运作能力和全面服务水准。对于完全民间自主投资运作的,政府需在规范建设上进行指导、督促、管理。民营运作可以申请政府补贴,政府可根据规模标准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支持。
5、政府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建设、长期运作的引导和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
6、针对当前物价上涨的现实,已经运转的日间照料中心,政府应积极通过增加生活补助,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标准不降低。
我们相信只要政府部门多加关注,深化管理,放开搞活,日间照料中心就一定会健康运作,成为老年人的健康生活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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