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性化修改交通肇事处理条款的建议
民建运城市新绛支部仪伟秀反映:2014年3月10日,新绛县侯庄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之后经警方及多协助调查,肇事者竟是一位村支书兼村主任,而且还是县人大代表。为何素质高的人也想逃逸?
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感到害怕,怕伤人,怕出人命,怕出事后拿不出赔偿费,怕纠缠在事故中,有些人员还怕丢职丢官,所以交通肇事逃逸案时有发生。好多事故因逃逸甚至耽误了受害者最佳救治时间,还增大了交警部门破案费用。一直以来,对于撞人者和被撞者的责任追究及赔偿都令交通部门大伤脑筋。如何人性化修改处理交通肇事问题,笔者建议:
1、对司机,特别是地方村干部无证行驶,要提前培训,警示到位;行政干部打招呼、开绿灯说情者,实行连带责任惩罚;
2、凡上路车辆,在强保金额划分出部分费用,对受害者给予补偿,以缓解司机在事故后怕承担不起赔偿费用,迫于压力逃逸。
3、对交通肇事中主动救人和自觉赔偿者,只要不是故意伤害他人,法律法规应较轻酌情处理,以减少事故后逃逸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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