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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改革提高社区干部素质待遇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4-27 21:22:3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太原理工大学支部宁贵云反映:“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社区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综合性群众基础机构,与居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区承担着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承担着社区消防、安全、治安、维稳和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承担着健康服务、卫生防疫、疾病普查、医疗救助和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然而,社区是一个民间组织,又不同于乡村组织,包括社区主任、书记都是选举产生的,是民政局、街道办下设的一个服务机构。社区主任、书记大都是兼职的,人员少,任务繁重,工资待遇低,每月交了各项社保费用后,只有900元左右,根本达不到本地区城镇职工最低生活标准,其所得与付出极不平衡,无法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随着城乡建设和城乡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对社区干部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科生、研究生也应不断充实到社区管理岗位。而目前如此低微的工资待遇,又如何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呢?

为此建议:

1.取消街道办事处机构和村委会(只限于城中村),将社区作为政府的一级基层组织,将街道办、村委会的职能划归到社区。

2.改善社区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升社区干部素质。

3.提高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