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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土地变为绿色工厂,让农民成为产业工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4-27 21:58:20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永济支部副主委、永济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赵立泉反映: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事二、三产业,带来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很大变化,农村土地流转逐渐呈现出面积大、规模化的趋势。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和鼓励农民对承包地确权流转,如一夜春风,进一步加快了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的步伐。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作法概况成一句话就是:依托三种模式、按照三个步骤、实现一大效果。

    1、“三种模式”:就是按土地流转方向大致分为三大类型,分别对待。一是土地向专业合作社流转。以永济市为例,近年来,永济市城西街道通过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产业,先后培育出了裕邦蔬菜、金圆蔬菜、西姚温蔬菜等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受市场利好驱动,合作社对土地需求逐年加大。去年,裕邦合作社采取租赁模式流转土地380亩,金圆合作社流转土地180亩。流转回来的土地立即进行大棚建设,亩纯收入达2.5万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二是向龙头企业流转。比如,2012年街道引进了山东沃华集团,连片流转土地2400亩。2014年还将进一步加强与沃华公司合作,鼓励农民解放思想,加大土地流转面积。今年该公司计划在街道扩大基地面积2000亩,预期效益可达到1000万元。三是向种养大户流转。种养大户为了扩大经营,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如:太峪口肉羊和土鸡养殖基地,2013年流转土地900余亩,进行扩大经营规模。

    2“三个步骤”,就是通过严格的流转流程,确保农户和受让方“双方”利益不受损失。一是宣传发动。由村“两委”牵头,涉及居民组组长具体负责做好群众动员工作,确保真实体现每户农户的意愿。二是严格程序。当所有涉及农户都同意流转土地后,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流转土地事宜进行研究,切实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三是保障利益。受让方和农户签订合同后,由街道农经服务中心督促受让方3日内将流转土地款打入村委会账户,并监督村委会2日内全部发放到户。

    3“一个效果”,就是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效果。近年来,街道通过引导农民群众进行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实现了经营集约、劳力集中,把土地当成“命根子”的农民,在调产上不担任何风险,不受年龄、文化限制,土地变成了绿色工厂,农民成为了产业工人,不仅实现了农民、受让方互惠双赢,而且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据统计,土地流转后,街道种植及采收季节繁忙时日用工量超过1500人,农忙时用工农民的收入可超110/天。仅用工费用一年可为被流转土地农民人均增收2万元以上。

    二、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流转的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虽在政府引导下积极推进,但缺少相关的服务组织,大部分土地流转没有经发包方批准,也没有报镇街农经站备案,土地流转期限较短,部分流转合同内容简单,流转程序不规范,容易引发不必要纠纷。而且土地流转台账管理缺失,大多土地流转资料没有及时整理归档,一旦发生土地纠纷,往往调解无据、仲裁缺证,不利于及时解决,更制约了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

    2、土地流转短期行为普遍。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使得一些农民的小农经济意识严重,有后顾之忧,不愿完全放弃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从而导致土地流转存在不稳定性,短期行为较多。此外,个别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心存顾虑,担心土地流转出去后,政策重新调整时会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造成土地流转短期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建议:

    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进行。市、镇(街)应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门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管理平台和运作机制。各级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好指导协调土地流转工作的职责,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流转的民主程序和行政报批程序,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

    2、建立财政和社会扶持机制。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另外,考虑在城镇社保体系中,加进完全丧失土地的进城务工创业农民这一服务对象。另一方面,加大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在农村的覆盖度,重点解决好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后顾之忧,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稳步健康推进。丧失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后顾之忧,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稳步健康推进。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