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市直一支部主委解奋洋反映: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强调城镇化内在质量的全面提升,抛弃过去那种粗放式用地、用能的城镇化模式,推动城镇化由偏重规模向注重质量内涵提升转变。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出台,规划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强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涉及到房地产市场、产业发展和城市资源、环境等问题。为防止城镇化变成地方政府比拼GDP和城镇化率,进入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怪圈。本文就新型城镇化面临的房地产、地方债务、重复建设、资源环境恶化的等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城镇化发展面临主要问题。
1.容易导致房地产泡沫扩大。
房地产泡沫可理解为房地产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的持续性加速偏离,使人们产生房价会持续大幅上涨的预期,并不断吸引新的购买者,形成恶性循环的一种状况。从各方面资料显示,中国房地产价格确实存在严重泡沫,已经超过大多数居民实际支付能力。
尽管2013年全年房价在上涨声中落幕。但是,近期大部分三四线及部分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已经乏力,温州和鄂尔多斯等地房价则持续下跌。在中国房地产税收机制还不完善、没有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有效调节的情况下,一家多套住房的情况相当普遍。运城市近三年房地产市场稍好于其他城市,但存房量逐年上升,而且很大。如果不及时认识到房地产存量市场和房地产的区域差异,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判断就会被误导,为满足投资投机性需求而盲目造城,会使新型城镇化陷入房地产泡沫的陷阱。
2.地方政府债务扩大。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直被认为是悬在中国经济头上的一把利剑,直到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才大致看清中国地方债务的规模和结构及其潜在的风险。
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近四分之一的负债需要用土地收入偿还。而且偿债时间较为集中。虽然国家发改委允许借旧还新,但这只是风险的推移,而对于那些连高额利息的偿付都有困难的地方,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推移的余地很小。
在部分地区债务风险尚未得到有效化解的情况下,超过经济能力的城镇建设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债务的进一步上升。而除了基础设施投资之外,被转化为市民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房以及养老等公共服务也要相继跟进,这部分的政府投入也非常巨大。如果不能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政府债务能力的关系,就会使地方政府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甚至导致财政和金融危机。
3.缺乏产业支持。
城市是产业的载体,没有产业支撑的城市将没有生机,没有城市支撑的产业将缺乏市场竞争力。李克强总理指出,城镇化要有产业作支撑,实现产城结合。只有产业发展,进城的农民才有就业,生活才会安稳,城镇化才能走得更扎实。新型城镇化规划也提出要调整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改善营商环境,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把城市打造成为创业乐园和创新摇篮。当前我市一方面存在少量产业过度发展导致严重的产能过剩,一方面又存在产业发展的单一化和部分城市产业的空心化,都对城镇化发展形成威胁。
4.人口发展与资源需求和环境恶化的矛盾。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自然资源供给和需求矛盾越来越突出。从最基本的耕地资源和水资源来看,如果按照过去的城镇化模式推进,随着城市摊大饼的发展模式,导致城市近郊的优质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影响粮食安全。水资源方面情况也应重视,人口规模越大的城市缺水越严重。所以城镇化布局应充分重视。
环境污染也是快速城镇化管理不容回避的现实,首先是垃圾污染,占用土地过多,影响大气质量及城市景观,污染水体,垃圾场还成为有害生物孳生的巢穴,这个问题在城镇化过程中将持续增加。其次是空气污染,随着城市人口迅速增加,生活耗能产生的有害气体和机动车尾气日益成为重要污染源,城市规模越大、人口越集中的大城市和城市群污染越严重。
二、应对城镇化发展问题的建议。
针对以上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和民生事业,加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
城镇化是工业化的结果,不能脱离工业化进程去孤立地造城。社会资金首先应该发展产业,解决城镇化的内在动力。政府资金则应该更多投入到解决进入城镇的人的方面,也就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这也是当前颁布的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最大亮点,也就是政府资金应更多关注“民生事业”,要让进城工作的农民公平地享受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当前首先要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尽快让农民工市民化,创造公平的城镇化政策环境。
而对于房地产市场应该加快完善房地产管理、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需求。
2.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地方税收体系,创新新型城镇化融资模式。
要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恶化,必须平衡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并按照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要求,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一是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二是要创新城镇化融资模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既要通过市场的力量约束政府的投资行为,也要防止地方政府盲目举债的道德风险。三是要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形成一道有力的“防火墙”。这道“防火墙”可以通过对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等指标的控制,通过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来加强债务风险管理。
3.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立足特色产业多元化发展。
地方政府在推进当地城镇化过程中应该意识到产业是立城之本,坚持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城镇化促进工业化的良好协同。按照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的要求,推进城镇化与产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首先,应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条件充分挖掘比较优势,侧重于优势特色产业,切实改变产业雷同、项目重复、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的状况。其次,要加强对各级工业园区的分层分类指导,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构建项目落户、企业集中、产业聚集的平台。再次,要根据当前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在传统产业升级的过程中,根据新型城镇化对节能、环保和面向服务型消费特点确立适合自身的产业发展方向。同时,要注意区域内产业发展的互补性,避免恶性竞争。最后,要注重产业发展的多元化思路,不能依靠一个产业来支撑一个城市。
4.新型城镇化应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为寻求资源、环境、人口协调发展,要按照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和城镇建设。要注重县城、乡镇的发展,由于他们具有资源相对富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优势和特点,而且直接服务于农村,因此对于建设“两型”社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新型城镇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要求,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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