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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6-26 20:4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任武反映:近年来,随着群众维权意识提高,各地的医疗纠纷数量逐年攀升。医疗纠纷不仅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同时也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日常工作,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有的医患纠纷还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医疗纠纷难以解决,已成为社会问题。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公共服务机构,医疗纠纷的发生往往是因患者伤残或者死亡等情况才出现。患者或其亲属对医疗结果总是存在着一定的期望值,而对医疗的高风险、高技术却缺乏必要的了解,若一旦出现与其意愿不相符的结果,患者及其亲属在主观上便难以接受,特别是因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医疗技术不高,甚至出现医疗差错,患方在人财两空的情况下,便会对医疗过程中的瑕疵始终抓住不放,对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规置之不理,采取围攻医护人员,打砸医疗设施,聚众闹事等过激恶劣手段,目的是借事索要高额赔偿,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不达目的越闹越凶,场面越来越难应对,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更有甚者歪曲和放大事件事实,博取群众支持,以争取最大利益。加之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往往不会迅速正面发布信息、公布事实真相,给造谣煽动提供了空间,导致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良舆论误导,推波助澜,助长了此类事件相互效仿的不良风气,最终会对医疗机构公信力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影响社会公信力。如何解决医疗纠纷,已成为当前政府部门亟待思考的一项新的课题。

为此建议:

一、应该尽快组建由公安、检察、法院、卫生、当地政府及群众代表参与组成的医疗纠纷调处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和处置办法,快速有效地化解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缓解医患矛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进一步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护人员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件。改善医患关系,根本在于改善医疗机构的经营思想,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进一步加强广大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依法执业,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整体提升医护人员防范处置各类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医院调解小组自身建设,选拔德高望重的懂医疗知识的办事公道公正的人员,不断强化与群众相处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医疗纠纷一旦发生,一定要明晰应急处置及调处程序。在医患纠纷还没恶化并形成严重后果前,争取消化在初始阶段。所在医院调解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见面,面对面地听取患方意见,认真负责解答患方提出的质疑,理顺患方情绪,告知患者及亲属处理纠纷的主要渠道有哪些,牢牢掌握调解工作的主动权,尽最大努力把纠纷及隐患化解在最佳时机、最早状态。

五、建立预警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因患者死亡诱发的医闹行为苗头,及时掌握有关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化解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严厉打击“医闹”这一社会不正常现象。对极少数借机闹事的违法犯罪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坚持秉公执法,绝不姑息迁就。要通过依法打击医闹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保障良好的医疗秩序和执业环境。

六、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情报信息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医患纠纷苗头性信息,及时通报主管部门和涉事单位。同时,要高度关注舆论,加强宣传, 改善社会对医院的认识。要适时通过新闻报道等说明事情真相,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使相关处置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对已形成的社会舆情特别是网络舆论,必须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新闻报道等,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坚决维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保障良好的医疗秩序和执业环境,从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