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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大对儿童玩具的管理监督检查力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8-14 15:40:4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直一支部委员王晋喜反映: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童年是美好的时光。人们把儿童比作花朵,在成长过程中,我们都在倾听花开的声音。现在的孩子,倾注了两代人的心血,寄托了长辈的希望。他们从出生起,无论吃、穿、玩,父辈、祖辈都希望给他们最好的,让他们拥有多姿多彩的童年。正是这样的心态和想法,让商家看到了商机。儿童玩具市场参差不齐,对于资质不齐、质量有瑕、虚假宣传的儿童玩具如何处置?相关部门如何监管?

为此建议:

1、工商监管要常态化:工商部门对儿童玩具流通市场的监管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主要是对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有无儿童玩具经营资格、是否合法进行监管,比如说是否具备经营许可证,或者是否过期等。同时,对所售产品来源进行严格检查,是否是符合国家生产条件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合格证,比如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是否是“三无”产品以及广告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工商局组织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店铺,特别是校园周边商店、摊点等销售儿童玩具的市场场所进行了全面摸排,主要检查儿童玩具是否标注国家“3C”强制性认证、中文标识、警示标示、厂名厂址等事项。 此外,引导和强化为儿童玩具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制度。

2、质检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儿童玩具的质量有所质疑,质监局在接到投诉后要进行监管,质监局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厂家的“3C”认证、质量问题进行监管。对于流通环节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监局在接到投诉后也会进行监管。对玩具的“3C”标识进行检查,在确定无误后,再对“3C”认证证书和标识是否对应,是否过期进行查证,对于无“3C”标识的产品就确定为不合规不合法的产品。对于不合规不合法的产品给予相应的处理。

3、薄弱环节不容忽视:像广告、公园等地游摊小贩销售的儿童玩具不归工商部门管,一位从事多年工商工作的业内人士称,流动摊贩没有营业执照,不属于他们监管的范畴。广场已经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出去,相对成熟的小区附近都有或大或小的广场,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就是小贩常出没的区域。小孩对玩具是没有抵抗力的,一看到就想要,如若家长不买,孩子可能就会哭闹,家长觉得价钱不贵,就买了。像游摊小贩所售的玩具一般小件、价低,家长考虑儿童玩具又属于易耗品,贵的不过十多元,他们会觉得坏了就坏了,就忽略了玩具的安全性。 

4、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正规商场、超市购买一般都有正规发票,消费者若是使用中受到伤害,可根据发票等进行投诉。游摊小贩没有发票,消费者要举证很难。如果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即使是在正规商超购买的,消费者同样可以举报。所以,家长在为自己的孩子购买玩具时一定要先看好产品的质资、质量,然后再考虑安全和功能。如有问题及时投诉,一方面让违规违法商没有市场,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