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进和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的建议
民建临汾市直总支理论委员会主任石秉章反映:我们在下乡调研时,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驻村扶贫工作队没有扶贫项目,过年过节象征性的给贫困户发一点慰问品和救济金就算完成了任务,作用十分有限。上级要求驻村工作队包户扶贫的很多具体措施也落实不了,因此建议全面改进和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为此,特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适当延长驻村扶贫工作队任期,由现在的一批任期两年改为三年,和村民委员会一届三年任期相衔接,让驻村扶贫工作队参加村民委员会班子担任实职,承担具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产业扶贫开发任务和贫困户精准帮扶任务。
第二,建立激励机制,把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历视同干部基层(挂职)工作经历,并把驻村期间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作为干部优先破格提拔晋升的重要条件和依据,鼓励更多、更优秀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中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下乡锻炼,增长才干。
第三,紧密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发扬我们党历来倡导的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良作风,恢复派驻制、派饭制和劳动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期间要和基层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实行“三同”;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诉求及时向党和政府反馈;要认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牢牢掌控农村舆论宣传阵地,把基层干部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
第四,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管理,建立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建立下乡工作日志制度,并作为检查评优的重要依据;扶贫、纪检、组织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摆花架、不走过程,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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