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应从娃娃抓起
民建晋中市委驻会干部王仲豪反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整体部署,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从而将依法制国从国家制度层面及提高公众法制意识方面均作出了长远规划。然而,在我国“人制”思想还有很浓厚的土壤,出了事老百姓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后门托关系”。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思想已经逐步渗透到中小学学生脑海中,“我爸是李刚”、“我家不缺的就是钱”之类的话语不绝于耳。遇到事情,孩子们的头脑中首先闪出的念头就是利用父母的“权”或“钱”来解决问题,而很少使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加强中小学学生法制教育,特别是宪法教育便迫在眉睫。
建议:
第一,从小学、初中、高中都要设置法制教育课程,并将法制教育课程列为主课,让法制思想从小深入每一个学生的脑海中。教育部门应联合法律专家、学者根据中小学学生年级的高低编制难易程度不等的法制课程,例如法制三字经、法制歌曲、简易法制读本及宪法法律,让每一个学生从小就要懂得用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根据法来恪守自己应尽的义务。
第二,在每年的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每个学校都应组织教师及全体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活动,学校的党员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都应对宪法宣誓,为每一个中小学学生营造一种忠于宪法、宪法神圣不可侵犯的氛围,让每一个学生从小知法、懂法、用法。
第三,带领中小学学生参观各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法院庭审现场,可组织年龄稍大的初中、高中学生去监狱、派出所参观学习,使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法律不可逾越,否则将成为人民的罪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