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龄一票否决”应适当改革
民建运城市盐湖区一支部委员贾元科反映:从近年来的社会实践看,选拔和使用干部、特别是基层科级干部,以年龄为唯一标准选拔任用和退休,这虽然是执政党在特定时期为了国家和民族的事业后继有人采取的必要措施,但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那种“唯年龄论”的做法,已经显现出了不少弊端,在当今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一制度确实到了进行调整和改革的时候了。
笔者今年52岁,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历程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上世纪80年代初“文革”结束不久,大批受迫害的老干部重返工作岗位,他们大都年龄偏大、身体虚弱、学历偏低。随着全党全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需要这些老干部退居二线,让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担当重任。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但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现今干部队伍的知识、年龄结构与当时已经不能同日而语,高素质、高学历、年轻化的干部梯次结构早已形成,干部的教育培训、党性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已经形成一系列法规制度,干部选拔使用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体系。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在干部“年轻化”方面的确出现了不少令人痛心的教训。主要表现是:
一、以“年轻化”为“由头”,选拔任用干部中存在“随意”性。有些地方的基层科级干部越来越“年轻化”,甚至科级一把手30岁不到,有的地方的县处级干部30岁出头。这里面很难避免“违规”提拔、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出现。
二、大批年富力强的干部,只因“年龄到站”而被迫退休。这可以说是党、国家和民族的一大损失。比如:基层大批的科级干部,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大多数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对本部门、本辖区的工作和发展规划尚未落实到位;有少数佼佼者还可以担当更重要的职责,为地方上做出更大的贡献,但却因为已满52岁“年龄到站”,不得不退出工作岗位。其中不少退休干部又被一些单位“返聘”或者应邀到企业任职,仍然发挥“余热”,干出了不少令人瞩目的成就。而有的新提拔上来的年轻干部,一味追求政绩而劳民伤财,引起民怨,影响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象不可轻视。
为此,笔者建议:
一、适当放宽基层科级一把手的退休年龄。是否可以将基层科级干部的任职年龄放宽的55岁,个别能力特殊、健康状况允许的一把手再适当放宽,应当进行必要的考察和研究。
二、更加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选拔和使用年轻干部,是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继往开来、后继有人的大事。所以,我们仍然应当遵循毛泽东同志倡导的“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每一代干部队伍,都应该是“阶梯式”结构。特别是在选拔使用年轻干部时,各级党委和干部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真正确立“干部队伍阶梯式”的意识,真正创造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氛围。笔者认为,选拔干部应当靠组织培养引导,而不应拔苗助长;应当看干部实绩,而不是靠组织设计;应当靠努力拼搏,而不应“开小灶”、吃“偏食”;应当看干部的才能和魄力,而不应只看学历和履历;应当看综合素质,而不应只看年龄优势。
三、重视强化对在职干部的考察和管理。这是实现干部队伍纯洁、促使干部脚踏实地干实事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今天,进一步强化对干部队伍的考察和监督、管理,应当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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