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厕男女蹲位比例的建议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反映:我们常常在餐厅、电影院、商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看到这样的场面:男人们有条不紊地慢悠悠上厕所方便,而女厕所门口,总会站着焦急等待的女性朋友,有的甚至等待20-30分钟,这一现象给女性朋友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有时遭遇遇“如厕难”的女性朋友真是非常尴尬的事。造成的原因主要是:
一、公厕蹲位设置不合理造成的矛盾
自2005年12月起实施的建设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公共厕所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的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该标准还对不同场所公共厕所的数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该标准没有对其厕位比或厕位数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具体执行起来随意性较大,未能确实保障女性如厕的平等权利。
二、如厕时间不同造成的矛盾
男女的生理差异决定了女性如厕时间比男性长,频次比男性多。有关调查显示,男性如厕时间平均为30~35秒,女性如厕时间平均70~75秒,美国康奈尔大学的基拉则计算出了两性小便时在厕所中的平均停留时间:女性为89秒,男性为39秒。两种调查皆显示,女性如厕时间是男性的2倍多。而孕期或生理期的妇女,如厕更为频繁,所花时间更多。另外,一般小孩都跟母亲上女厕,又占用部分厕位,延长了如厕时间。
三、女性社会活动增加
以前的公厕设计,蹲位上大都是男性要比女性多,那是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年代,女性参加社会活动少,如厕的矛盾尚不突出。随着女性从“家庭主妇”中解放出来,参加了更多的社会活动,就凸显出了女性如厕难问题,再加上生理结构原因,男性在小便时要比女性方便得多,大约要快一半时间。
为此建议
一、在规划新建公共厕所时,应当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适当增加女厕的蹲位数,对有条件改造的公共场所(特别是人流量大的地方)的女厕部分逐步加以改造,改建完成前可调拨部分男厕供女性使用,并要求各地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执行加强监督。
二、《标准》中规定公共厕所必须增设无障碍厕所,并适当增设第三卫生间即无性别厕所,规定公共厕所的审批和验收机制,要求各地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执行。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增加男女通用厕位(无性别厕所)。各地城建管理部门在审批新建公厕时,对于女厕位比例和面积未达标的不予审批;在公厕验收时,未达标的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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