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若干建议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乔燕生反映: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当今全球性的一个社会问题, 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中叶就已跨入老龄化社会。 2003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经达到了11%,人口的老龄化问题将很快成为中国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新挑战。2010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数据表明,全市常住人口为132.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17.087万人,占总人口的12.9% ,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来衡量,我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呈现出老龄化增长速度快、老年人口数量多、高龄趋势明显等特征。阳泉市属于经济落后地区,老龄化问题导致劳动力成本日渐提高,劳动力市场需求缺口慢慢扩大,并将对阳泉市公共财政转移、养老、医疗、家庭等方面都带来巨大压力。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老龄人口增长迅速:
2010阳泉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数据表明,全市常住人口为132.6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10.926万人,占总人口的8.2% ,同2000年阳泉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数据相比65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加3.056万人,比重上升2个百分点。常住人口相比“五普”增长了5.29万人,常住人口增长速度4.2%,老年人口增长速度38.8%,由此可见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常住人口增长速,阳泉市已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
2、中、高龄老人增长趋势明显
当今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条件日益改善,人口寿命逐渐延长,老龄化趋势也随之越为明显,在老龄化年龄结构中、高龄老人明显增加。根据“六普”数据显示,其中低老龄阶段(60岁-69岁)的人口为10.2万人,占总人口的7.7%,占老年人口的59.7%;中老龄阶段(70岁- 79岁)的人口为5.4万人,占总人口的4.1%,占老年人口的31.5%;高老龄阶段(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5万人,占总人口的1.1%,占老年人口的8.8%。“六普”中、高老龄阶段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分别是31.5%和8.8%,相比 “五普”有明显上升趋势。
3、养老方式由家庭赡养逐渐转变为社会赡养
以前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经济来源,主要以家庭赡养为主,以社会赡养为辅,目前已逐渐开始向社会赡养为主、家庭赡养为辅过渡。城乡赡养方式具有较大差别,乡村老年人主要由家庭赡养约占90%左右,由社会赡养占10%左右;城市老年人由家庭赡养占40%左右,由社会赡养占60%左右。计划生育政策造就的“4-2-1”式的家庭结构,昂贵的医疗、养老费用注定以家庭赡养为主的这种方式难以为继。目前社会提供养老的比例已开始上升,家庭供养,尤其是由子女提供经济来源的比重已开始下降。
4、独居老人家庭增加
随着社会转型加快,老少两代人代沟越来越突出,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追求精神生活,彼此之间都需要有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自由的空间,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不再适应人们的需求,小家庭被普遍接受,家庭正趋向核心化和小型化。目前全市60岁以上单身老人的家庭2.04万户,一个老人与未成年亲属组成的家庭501户,只有一对老夫妇的家庭2.4万户,一对老夫妇与未成年亲属组成的家庭861户,有三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组成的家庭723户。
为此建议:
1、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会养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利。二是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继续发挥好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积极作用。三是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城镇职工、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四是积极开展各种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尊老敬老氛围。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社会保障认识,调动人民群众尊老爱老意识。
2、建立健全老年医疗健康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制度,进一步加大老年人医保的覆盖面。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使老年人及其家庭不致因为疾病导致个人及家庭经济危机。二是拓宽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来源渠道,完善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三是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四是加大医护人员培养力度,提高医疗人员的技术专业水平,为未来医疗事业的需求提供人才储备。
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建设:一是政府加大对基层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专业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改善社区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二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育和建设,携手共建单位,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特色服务。三是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现有人力资源,开发多种为老服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吸引社区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多种社区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建立“心灵驿站”,抚慰和疏导老年人心理问题。
4、充分发挥低龄老人资源优势:我市已退休的老年人之中,仍有许多身体健康、思维敏捷、经验丰富,并有着一定社会人际关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大多数都有继续工作的能力和愿望。老年人继续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增加老年人的生活乐趣,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减轻社会在“养老”、“医老”方面的压力;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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