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阳泉区域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任武反映:近年来,阳泉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围绕“文化强市”建设,不断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农村文化事业获得了较快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极不平衡,文化设施落后、文化阵地匮乏,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文化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
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笔者先后对阳泉市郊区、平定、盂县等13个村镇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农村文化建设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村、乡(镇)领导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文化建设是软任务、软指标,是文化部门的事。因而对上级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要求宣传、贯彻、落实不够。
二、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多数镇街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硬件条件差,许多偏远村庄无农村文化站,或已名存实亡。
三、农村文化业务经费严重不足。据村干部反映,各级财政每年用于文化建设,尤其是农村文化建设的经费不足,农村文化建设难以保证。
四、农村文化消费意识不强。农民的储蓄倾向偏高,花费主要集中在建房、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大事上。重物质消费,轻精神消费,不愿花较多的钱在文化消费上,人均订阅图书、报纸比重偏低等。
为此建议:
一、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形成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村建设新局面。市、县(区)、乡(镇)、村层层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和完成。
二、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有意识地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并将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结合起来,给予列入各级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大力加强农村文化人才培养。农民有强烈的文化需求,也有自办农村文化的欲望,关键是没有领头人和专业指导。文化部门要加强指导,大力培养当地文化人才。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吸引有一定文艺专长的青年人从事农村文化建设。制定必要的政策,鼓励农民自办图书室、文化活动室及民办社会文化团体,使广大农民既是文化服务的对象,又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
四、引导社会力量投身农村文化建设。建立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对口支援乡(镇)、村庄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政府部门为农民送文化的职责。积极组织文化下乡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组织演出等形式,为农民送去科学技术、卫生知识和文艺节目。如通过送书、送戏、送电影、送普法材料、送药品、医疗服务等形式,使农民,特别是偏远乡村的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取得实惠,进一步加大农民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持度。
五、积极培育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大力扶持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以中心乡(镇)为单位,逐步建立农村文化市场,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为,对文化市场进行有效管理,切实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六、注重农民素质的提升,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农村庙会(集市),组织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倡导农民学文化、学技能,切实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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