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消行政审批和取消事业单位收费后的配套政策建议
民建朔州市委理论委员 朔州市质监局李建军反映:为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国家、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精简放权,还政于民的利民、惠民的好政策。在经济建设中承担了公益性质的部分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政事不分、政企不分而使经费得不到保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如客运、运管、环境检测、安全检测检验、涉煤收费等部门。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和人员队伍的稳定,建议:
1.各级编制部门依法、依据并参照各地成功事例,结合各地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三定”方案,配合相关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2.财政部门根据编办的“三定”方案,保障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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