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注弱势群体的几点建议
民建朔州市委会员 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李建华反映:据中国之声2014年10月17日《新闻纵横》报道,我国还有两亿多贫困人口,这些人绝大多数处在农村,大多是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等,这些人赋予一个新名词---弱势群体,有的丧失劳动能力,有的甚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那么,这些人如何生存、生活?谁又去帮助他们,关心他们,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我觉得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而且也是全社会的义务,每个有良知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民建委员义不容辞所担当的一种义务。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关怀社会、服务人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此,提几点建议:
首先是政策支持。虽然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关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制度性支持,但是,我觉得远远还不够,我们应该积极献言建策,让我们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不断调整和完善社会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制度性保障,满足弱势群体的客观需要,让弱势群体能够充分感觉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觉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其次,加强制度执行力,保证良性运行。由于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不能有效覆盖全体社会成员,支撑社会政策的社会基础(比如社区及其他民间组织)还很薄弱,一些弱势群体还缺乏制度性的社会支持,所以说,我们有理由必须指出的是,我们保障弱势群体的工作做得还不够,不要像学雷锋似的,三月里来四月里去。因此,弱势群体支持的制度化急需加快、加强和落实,不断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大家庭。
第三,从我们做起,带动全社会都来关爱弱势群体。前段时间,山西朔州市“蒲公英”小组在利民镇捐赠的衣物、图书,并看望烧伤的孩子等活动,而且经常性的开展各种慰问活动;还有像每年爱心高考车队,免费接送考生,高考志愿服务者,免费饮水和领用学习用品等等这些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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