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公民法制意识的建议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市政协常委王变娥,市政协委员任武反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与之相伴随,从“一五”到“六五”普法教育工作也进行完毕。然而,轰轰烈烈的普法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公民的法律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公民仍然缺失一定的法治观念。目前社会上诚信下降、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拜金、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破坏公共设施、毁坏花草树木,行人、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时有发生;公民思想冷漠,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礼让宽容的美德得不到有效弘扬;不讲公德、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甚至有的人动辄纠集众人集中闹事、破坏他人和公共财产甚至随意伤害他人,有的人不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管遇到何种维权的事,都一味“上访”,将原本不属政府管辖的事情推向政府,造成政府公共资源的浪费。这些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不完善,公民法治意识淡薄造成的,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公共道德和社会秩序,而且直接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团结,影响了国家形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公民法治意识的形成为前提。行事不讲法治,社会就不可能和谐,只有人人都讲法治,把法治观念融入日常生活中,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与和谐的人际关系,才能促使社会秩序更加良好,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公民进行法治教育,直接关系到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和效果。切实强化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使依法治国的理念真正得到弘扬,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的迫切需要。
为此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强化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必须做到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党委、政府为主导,司法、宣传部门牵头,各相关行业、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机制,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社会不同阶层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民法治教育实施计划和步骤。推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更具有实效性的培养公民法治意识的方法和途径。
二、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整合各方资源,结合实际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更多的贴近民众生活的宣传方式,增加一些双向甚至多向的互动性教育方法,使民众从被动接受法治教育到主动需求和获取法律知识。积极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法制专题频道和节目、开设法制专栏、刊登法制广告、刊载法制征文、邀请专家说法、直播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向社会大众传播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为强化公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把强化公民法治意识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考量,将普法目标和任务分解后层层落实到人,铺开到面,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定期对任务完成进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与主管领导的绩效考核挂钩,明确和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对强化公民法治意识的职能,加强人大对强化公民法治意识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着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重点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和品德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五、积极推进城乡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基层和社区为重点,积极推进公民法治意识教育。基层和社区是人民群众的主要活动场所。把公民法治意识教育纳入社区发展规划,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多种手段,开展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法律评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法治舆论引导能力。使公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
六、建立完善对强化公民法治意识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科学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引入社会评价功能,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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