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绝新农合参保人员年底突击购药现象的建议
民建太原市委会员、太原市政协委员郝锦平反映: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其最重要的特点是互助性,积小钱办大事,而且当年保费不结转至下一年。新农合是政府推进农村医疗制度改革,为农民办的一件民生大事,中央和地方财政给每位参保人员都有补助,保费用也要各地统筹起来解决真正生病需要救助的参保农民,也就是说只有确实生病的情况下才可以去报销。但在一些地方执行过程中却出现偏差,特别是一些村卫生所,为了确保本村村民的小团体的利益,或为赚取药品价格差,抓住农民不花白不花的心理,一到年底都会告知村民,医保费用年底要清零,鼓动那些未使用或尚有结余的农民花光卡中所有的钱来购药。这样一方面农民买回家很多没用的高价药,如果长期不用可能导致过期,造成很大浪费,另一方面是涉嫌套取新农合保险基金,如果所有参保农民都在年底把卡里的费用都用光,新农合就失去了统筹互助的作用,让真正需要救助的生病的农民医疗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议各地要正确宣传新农合政策和意义,提高农民对新农合互助性的认识,杜绝年底突击购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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