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民建运城市稷山支部副主委薛天宝反映: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民工工资及时、合理的发放,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政府的重视和制度的保障下,施工单位改进和完善了农民工的管理和工资支付方式,基本解决了恶意欠薪现象和农民工群访事件,包工头携款逃跑事件,明显减少,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不可忽视的问题,需多方面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保障。
为此建议:
l、拖欠工程款问题,是施工单位生存和发展中不堪重负的问题,势必影响着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我们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同时,也应把工程款拖欠纳入其中,由城建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因为恶意拖付工程款,毕竟影响拖欠工资现象,或者也会成为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借口。
2、随着政府清理拖欠问题的力度加大,有些地方农民工和包工头以及施工企业三方因在工作中的经济纷争也把其当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反映给劳动仲裁部门,甚至上访,这些现象虽然不大,也必将影响安定团结、和谐稳定。这需要我们的劳动仲裁单位及时弄清原委,理清事实,把争议和拖欠区别对待,以合同为据,化解矛盾。
3、施工单位借因质量问题或者操作失误造成的经济制裁,而克扣或者不予以支付工资做惩罚,以此规避清理拖欠和上级的处罚。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辛苦了一年,拿不到报酬,也集中反映了施工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建筑业劳动报酬承付条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罚制度,从源头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再使劳动后讨薪成为新的难点,使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有章可循,靠制度约束,以规范、文明、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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