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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全面覆盖全国个人信用档案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08 22: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太原市委王永红反映:我国目前个人信用的最大问题是,内容比较少、不全面,覆盖人群少,而且多行业、分系统建立独立的信用体系不能相互分享信息,同时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是重要目标,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尽快建设一个全面的个人信用档案和记录非常有必要,也就是说建设一个可以全面记录每个人社会行为的档案,督促他们首先要敬畏法,能严格依法办事,能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的公序良俗,增强守信意识,从而保持自己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就现在的技术而言建立一个涵盖所有人群,内容全面的个人信用体系已没有任何难度。

    为此建议:

    一、个人信用档案与个人身份、户籍信息挂钩,档案号和身份证号码唯一对应,范围覆盖全国。可以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或公安部门户籍信息系统建设,因为这两个系统有非常强大的硬件防火墙,在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上要足够的保障,可以节约新系统开发安全维护的费用。

    二、信息内容要全面,除了现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信贷信息外,还应包括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及具体记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违法交通规则、职业道德的遵守和违背、党员违纪等,也就是说要如实记录日常生活中所有可能涉及个人信用的行为,精细到交通违章、恶意欠费、逃票、偷税漏税、考试作弊、学历造假、车窗抛物、售卖假货、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等。

    三、信息的录入可以授权给统一的信用管理部门或网站,也可由对应的管理执法部门录入。

    四、由于个人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必须经本人授权方可查询,需查询的记录也要根据需要,部分可以查询到。如: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时可以查询其与信贷信用有关的记录。            

    五、对恶意篡改他人信用信息的要追究责任,负责录入信息的工作人员要接受相应处罚,授意的单位领导也要追究责任,并在个人或单位负责人信用记录中体现。

    六、要建立配套的惩戒措施,对失信者设置更高门槛,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高额成本,最终要在社会上真正形成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新常态。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