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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刊物管理“三不准”应适度放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08 22:20:1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盐湖一支部贾海波反映:2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除了党报党刊外,一些部门主办的报刊包括内部报刊,逐步改变为市场化经营和运作,同时,社会团体主办的内部资料性报刊也迅速发展。目前的内部报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地方上一些政府部门主办的,大都有必要的资金来源,实际上是“吃皇粮”的;一种是社会团体主办的,但这些报刊在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方面,在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功不可没,读者喜欢,而且希望这些刊物能够公开走向社会,能对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公众的思想道德建设起到积极的正面作用,但因为资金来源上的困惑,在长期发展上步履艰难,且因为是内部刊物,有“三个不准”的严格管理规定,所以这个刊物在发展上面临着十分困难的形势。

    鉴于此,建议内部刊物管理适度放开。

    一、酌情放开内部刊物刊登广告的限制。在目前深化改革的大局下,一是可以为一些具有社会性内部刊物的发展筹集必要的资金,二是可以为当地搞活市场经营、繁荣地方经济发挥一定的作用。取消内部刊物刊登广告限制,由广告客户自由选择广告载体,促使它们尽力办好刊物,以利按照市场规律发展,既可以为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出力,也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增砖添瓦。

    二、酌情放开内部刊物发行的限制。应允许它们在不断提升办刊质量和不影响党报党刊发行的前提下,在限定范围内开展订阅,不但可以搞活内部刊物自身,而且可以为地方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地方新闻出版管理和思想宣传部门把好思想政治关。在把握宏观管理的基础上,让内部刊物按市场规律实现自我发展,如可以达到一定的要求,再准许申请更高层级的登记注册。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