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三条底线”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法宝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盐湖区副主委、区政协常委吕廷杰反映:近年来,有关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很突出,有法不依,令行不止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农村,土地流转乱象丛生,一些非农化经营,一些建设性开发,不但改变了土地的用途,而且大大伤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一些地方用有限的补偿,强制将农民的土地收回,然后再转卖给开发商,从中牟取利益;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GDP,不管农民愿不愿意,动用公权力征地,对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民进行“强制执行”,农民作为弱势的一方只好让步。农民在感到不公平后,又常常反悔,通过闹事、扒墙、堵路宣泄不满,甚至发生群体事件。
依法治国,农民的利益急需要得到保护。最近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研究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会议强调指出:“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把握试点条件。”
“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这三条底线和一条红线,为今后的土地制度改革制订了基本原则,也成为护佑农民利益“三大法宝”或曰“尚方宝剑”。在为这“三个底线”或者说“三不”拍手叫好的同时,提出三点建议:
一、各地政府要尽快到农村宣传贯彻会议精神。让广大农民了解《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容,通过学习明确现行的土地性质和流转政策,以正视听,让老百姓明明白白参与到新一次土地改革中,以确保城镇化发展,确保农业现代化进程,确保农民的利益快速增长。
二、叫停一切与“三条底线”相违背的征地行为、流转行为和非农占地行为,停止对农民土地的无序占用和对农民利益的继续侵害,还土地于农民,守住土地“红线”,确保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参与到国家指导的土地改革中,确保农民失地后有生活保障。
三、各地方政府的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的精神,对照检查,检讨和纠正过去在土地征用或流转上的一些错误做法,严格按照宪法精神和习近平主席讲话精神,切实走群众路线,为人民服务,在保护百姓利益的大前提下,发展地方经济,而不是从农民碗里扒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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