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立法对弃种荒田者给予理会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市政协委员、新绛县人大副主任马新立反映:耕地是集体的资源,是保证国家食品数量、质量安全的根本,然而,我们下乡走村经常可以见到,有些土地荒芜不耕、杂草丛生。其原因,一是外出打工农户无心耕种;二是家庭老幼无力耕种;三是经商户看不上那点耕种钱;四是靠传统或化学农业技术,投入加大收益下滑不佳而弃耕。土地流转可从根本人解决一些问题,但目前只是在土质好、人密集的地方流转后,容易雇工开发利用。地方政府多对此视而不见,法律规定又无法干扰弃耕者。所以建议:国家在新一轮土地法中应增添一条,“对弃耕荒芜农田所有者,一季免去或追回作物补助费,荒田一年者收回土地承包权土地,另择其他地主经营”。以减少土地浪费,促进小块并大块,避免继续荒芜浪费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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