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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干校”占用农民的耕地应尽快归还给当地农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09 15:15:02 浏览次数: 【字体:

    永济市政协副主席刘晋萍,永济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赵立泉反映:五七干校,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和大专院校教师等下放,进行劳动改造的场所。 “五七干校”当年无偿占用农民耕地问题,近年来已经引发了多起矛盾和纠纷,造成了很大的不安定因素,成为应该尽快解决的遗留问题。以山西省运城永济市城东街道孙常村为例,1969年初冬,按照上级的指示,该村把最好的600余亩土地无偿划拨给了新华社,用来建设“五七干校”。19792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的五七干校陆续停办。孙常“五七干校”撤走之后,这些土地没有及时归还给当地村民,而是交由运城市委党校管理,运城市委党校再将土地转包给其他人耕种。孙常村的村民们认为这600亩土地是自己的土地,应该自己耕种,而目前管理权归属运城市委党校。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今天,“五七干校”亦早已成为一种历史。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特建议:

    一、将原来“五七干校”无偿占用的农民耕地,再无偿归还给农民。结合这次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一步到位地解决好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

    二、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国家机关“五七干校”100多家,省、地级“五七干校”上万家,如果这种历史需要记忆,建议在全国选择一两个典型,把当时“五七干校”战士们的学校、生活场所、劳动场所,作为一种政治遗迹保留下来,其余的应尽快作出决定,生活场所、学习场所该拆除的拆除,能利用的交还村委会,劳动场所所占耕地则一律无偿归还当地农民。

    三、中央有明文规定,全额财政开支单位不允许其搞开发和经营。以运城市委党校为例,这样的党政事业单位,对现有土地没有所有权,行使管理权,既无法理依据,又对化解目前的矛盾纠结无益,因此,应尽快放弃管理权。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