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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普法教育 夯实法治基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2-03 23:22:56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段怀平反映:1986年开始,从“一五”到“六五”,近30年我国持续不断实施全民普法教育,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常识,成绩斐然,效果明显,如同一场深刻的观念革命。我国公民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普法教育使公民与法律之间的疏离感明显降低,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

    但“知法”并不等同于“守法”、“依法维权”也不代表法治的全部内涵,“用法、守法、敬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前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司法权屡遭滥用,公民合法权益屡被侵犯;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全社会“敬法”氛围尚未形成,钻法律空子、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层出不穷;“法不责众”心态下,法律底线屡屡被突破;守法环境差,“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悖论依然存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在这个历史新起点上,公众对法律常识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亟待提升,而原有的普法模式难以适应新的要求。普法教育应进一步调整定位,理顺机制,增强针对性、创新性与实效性。

    一是调整普法重心。重点解决 “公权过度膨胀、私权缺乏保障”的问题,对公民普法的重点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弃权;对公权力普法的重点则是严格依法、不越权。特别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的养成。要加快建立依法决策制度,合法审查制度、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制、执法追究制。只有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敬法、守法,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守法”的深厚氛围。

    二是健全普法机制。全民普法不能仅靠行政推动和部门实施,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搭建全民普法平台。普法教育要做到“三结合”,形成大格局。普法要结合国民教育,“从娃娃抓起”,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普法教育进课堂、进教材。普法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培养守法公民。普法要结合职业教育,在各行各业培养守法典型,打击违法行为。

    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改变过去普遍存在的形式主义做法,“发张卷子、做做样子,挂个条幅、摆摆架子”。要更加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实现普法科学化参与互动,要让公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调解等的各个环节,在互动中产生递增和放大效应。改变单向“灌输”式普法模式,在继续发挥原有管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各地现有普法网络,开辟全国统一的普法网络平台,更加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丰富全民普法的形式和内容。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