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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2-27 11:20:5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委王晨阳反映: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方面在于国家有关政策的推动,更关键的一方面在于人,在于是否有一支年轻化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留在农村务农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农村留守人员老龄化程度日愈加剧,有些偏远山区甚至出现“老弱妇幼村”的现象。这一现状影响着我国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着我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发展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推动青年农民返乡创业,促使他们成为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能调整农村年龄结构,减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更符合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要求。

    30岁到45岁的外出务工青壮年农民,他们熟悉农业农村,有务农的经验,而且都有多年在大城市或较发达地区打工经历。他们的观念经过工业化、市场化、组织化的改造,思想更适合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他们肩负家庭的责任,责任心强,在职业的选择上更务实,回到农村不甘心做小农小户的传统农业,尤其是他们通过在外务工,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可以用来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村等产业,对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十分迫切,也适宜发展现代农业。因此促进青年农民返乡创业是发展新型职业农民的关键一步,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

    为此建议:

    一、规范土地流转政策。完善的土地流转政策,可以推动农民发展合作社经营,通过开办家庭农场,成立自己的农业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将传统的小农业变为现代化的大农业。

    二、落实好相关的农业扶持政策。国家对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大,对农产品生产补贴,对农民购买大型农机资金扶持,对农民进行免费技术培训,尤其是2014年全国上下新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各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情况出台了相应的强农惠农政策,但这些政策的落实,有时却不能惠及农户,例如土地种粮补贴,有些农民将耕地转让给其他农户,尽管经营权发生了转移,但由于承包权并没变化,耕地转出户仍能拿到直补款,而实际耕种这些土地的农户却享受不到应有的补贴;有些地方农机补贴,存在关系户现象等。其中种种纠纷影响着农民朋友们的生产热情。

    三、做好宣传工作。经过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现在大部分的农村环境条件好,道路设施完备,要做好新农村的宣传工作,对返乡成功创业的优秀农民进行表彰鼓励,对他们给予扶持,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吸引他们开办企业发展新农业,促使他们走上农业创业的道路。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