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外籍华人政协委员资格的建议
山西省阳泉市政协委员、民建阳泉市委委员顾亚红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只要中国公民拥有了外国国籍,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现今政协委员中尤其是文艺和体育界全国政协委员中有许多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这些人中名人很多,老百姓对这种现象十分不满。在老百姓看来已经失去中国国籍的政协委员他们连自己的国家都不要了又怎么会站在中国国家和人民的立场说话。这种人虽然是少数然而由于他们是名人,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却很大,尤其是在网络微信平台上经常出现此类内容的文章,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为此,建议:
撤销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的文艺和体育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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