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中要大力发展低热值煤发电、大力消纳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的建议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张新新反映:经过30多年、尤其是近13年来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大力发展,我国已经基本解决了能源供应短缺的矛盾,甚至出现了阶段性、暂时性的过剩局面。自2011年底以来,煤炭产业发展态势“急转直下”,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矛盾突出,库存增加,价格下滑;2014年我国电力消费只增长了3.8%,装机容量已达13.6亿千瓦,居世界第一,而发电设备的利用小时数比上年下降了235小时,其中火力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了314小时,全年火力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仅有4706小时。
尽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能源消费量和电力装机容量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美国的三分之一(尽管横向比较不一定非常科学),城镇化、工业化的任务远未完成,我国目前仍有8000多万贫困人口等待脱贫,还有273万无电人口等待光明,尽管政府大力提倡节能减排,各种节能技术在大力推广运用,但经济发展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能源仍需先行保持中高速增长。
一.现在的过剩是暂时性、阶段性的过剩
2000年前后,针对当时国民经济增速下滑、电力供应过剩的局面,国务院做出了“三年之内不上电厂”的决定。然而,三年时限未到,全国范围内电力短缺的局面出现,各地又开始出现大规模建设电厂的热潮。从2002年至2014年,全国的电力装机容量几乎以每年1亿千瓦的速度在增加,满足了国民经济中高速增长对电力的需求。
同理,自从2014年年初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进入了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由此导致对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全年增长3.8%),完全有可能3——4年之后国民经济恢复高速增长,因此,在“十三五”甚至更长一段时间,保持能源、电力行业的中高速增长非常有必要。我们需要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大力发展低热值煤发电,大力消纳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上面来。
二.严格清理违法违规建设的煤炭产能
一些地方出现大量违法违规建设的煤矿,2014年已达到192处,总产能达到7亿多吨。以2014年全国的煤炭产能40亿吨计,违法违规的煤炭产能几乎占到全部煤炭产能的20%。
违法违规的煤炭产能严重冲击了正常的煤炭市场秩序,受到冲击最为严重的是那些开采时间长、历史包袱沉重的国有大中型煤矿,而个人的中小型煤矿则在煤炭黄金十年期间积累了巨额财富,在煤炭市场不景气期间,他们因为具备灵活的用工制度,很多煤矿因为开采煤炭无利可图,已经关闭停产了,现在仍然在坚持生产的,大部分就是那些要保证矿工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无法停产、无法关闭的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但这些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受到了违法违规的煤炭产能的严重冲击,建议严格清理违法违规建设的煤炭产能,以创造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大力发展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根据资料统计,山西省评估后认定,山西省“十二五”期间低热值煤发电可建设装机规模为1920万千瓦。山西省低热值煤赋存由存量和增量两部分构成。存量部分,主要是煤矸石,历年累积10亿吨以上。增量部分,山西省每年产生低热值煤约1.7亿吨,占全国的34%。2013年6月,国家能源局将1920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权限委托给山西省政府。迄今为止,不仅没有一座电厂投产,甚至没有一座电厂开工兴建。主要原因在于审批时间过长。
据测算,2015年,我国原煤产量将达到39亿吨,预计排放采掘矸石为3.3亿吨、洗矸4.44亿吨、煤泥1.32亿吨、中煤6.82亿吨,其中可入炉燃烧发电的低热值燃料约10.3亿吨。而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煤矸石发电总装机容量为3000万千瓦,距离“十二五”末装机容量7600万千瓦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即使7600万千瓦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全部投产,每年仅能消耗低热值煤3.8亿吨,另有6亿吨左右的低热值煤露天堆放,将会对周围环境、大气和饮用水造成严重破坏。
6亿吨左右的低热值煤可以支撑1.2亿千瓦的装机。
建议在十三五期间,新建的火电项目以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为主。
四.大力发展和消纳四川、西藏及云南的水电
水电是现有清洁能源中最为成熟、优秀的清洁能源,在能源平衡和能源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近几年得到了较大发展。2014年,全国水力发电装机容量达3亿千瓦,但是距离2020年水力发电装机4.2亿千瓦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水电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电源建设与电网建设衔接相对滞后,面临新矛盾,弃水情况时有发生,以四川为例,2015年就面临110亿千瓦时的水电无处消纳、面临弃水的难题待解,十三五期间,我国西南地区四川、西藏、云南规划建设的水电将会陆续投产,现在面临自身难以消化、外送通道不畅的难题;水电建设各项成本增加,社会因素、环境因素、市场因素、技术因素等方面不断给中国水电提出新的挑战,应当从国家层面研究如何在经济新常态下保障优先开发利用水电,从根本上解决大量弃水问题。就目前可行的办法如下:
1.在已经存在、以及可能的大量弃水地区,就近建设外送通道;
2.在电力富裕地区,开展竞价上网等电力体制改革试点,鼓励水电等清洁能源上网;
3.长远来看,希望国家能源局出台一系列支持移民搬迁等政策,为开发水电创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五.着力解决弃风、弃光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消纳风电、光电
以风电为例, 截至2014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9581万千瓦,同比增长25.6%,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7%左右。目前我国年均风电并网能力在1600-1800万千瓦,已安装的9581多万风电项目中尚有1000万千瓦项目未能并网。全国风电发电量1533.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5%,风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78%。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2014年我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905小时,同比减少120小时,黑龙江、吉林、辽宁以及甘肃等地风电平均利用小时均低于1900小时盈亏平衡点,其中吉林仅为1501小时。虽然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公司弃风量及弃风率双下降,但弃风限电并没有好转。大唐新能源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2014年的限电率为12.8%,2013年限电率为18%,数字骤降的主要原因在于2014年是小风年。”有研究机构预计,2014年我国弃风率仍将高达12%,超过5%的合理区间,弃风电量达100多亿千瓦时,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光电的情况与风电类似,每年同样存在大量的弃光存在,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过去我们一直认为,是风电和光电的波动性造成电网的消纳困难,现在看来,最主要的是体制机制问题。体制机制问题体现在没有明确目标,对企业的约束有限,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到位,监管也没有能真正推动整个能源系统高效率、低成本运行,弃风、弃光、弃水不是技术难题,而是体制机制的束缚,最根本的,是电网企业没有消纳清洁能源的积极性。解决的主要办法如下:
1.今后规划建设风电、光电,以建设分布式风电、光电为主,分布式能源的最主要特点就是“自发自用、就近上网”,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弃风、弃电的发生;
2.今后再建设大型风电、光电能源项目时,一定做到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项目同步,如果暂时没有消纳方向的风电、光电能源项目、暂时没有配套电网项目的,风、光能源项目暂不建设;
3.改革对电网企业的考核管理,对其消纳新能源制定逐年增长的指标,要求其必须完成,通过这种方式,把消纳风、光新能源的责任要求企业解决;
4.对于已经存在的弃风、弃光地区,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新的风、光新能源项目(国家能源局现在正在这样做),由国家能源局鼓励当地的电网企业积极消纳风电、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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