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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把文革时期“五七干校”占用农民耕地归还给当地农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08 07: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永济市政协副主席刘晋萍、永济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赵立泉反映:“五七干校”是文革期间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和大专院校教师等进行劳动改造的场所。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国家机关“五七干校”106所,省、地级“五七干校”上万家。这些“五七干校”所使用的土地,在那个年代,基本上都是根据上级指示由当地农民无偿提供的。如山西省永济市城东街道孙常村,1969年初冬,村里按照上级指示,把该村最好的500余亩土地无偿地提供给了新华社建“五七干校”。

    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发展,这些“五七干校”一般在开办几年后,陆续撤离了。如山西省永济市城东街道孙常村新华社“五七干校”,在开办三、四年后,于19733月开始撤离,同年10月与相距不远的原运城地委党校签订协议,将其所占用的土地、建造的房屋、购置的机电设备和生产设备等,一并移交给原运城地委党校代管,协议规定,如因战备等特殊情况,新华社需要时,仍交给新华社使用。目前的情况是,原运城地委党校尽管早已搬迁至运城市区,并随运城地区撤地设市更名为运城市委党校,但仍然依据与新华社“五七干校”签订的协议,代管“五七干校”,这么多年,一直把其代管的土地转包给其他人耕种,孙常村村民认为这500多亩土地,是他们村当年无偿提供给新华社“五七干校”使用的,尽管是历史形成,不能取得适当收入,但“五七干校”停办后,土地应当归还给他们孙常村村民,不应该由运城市委党校转包给他人耕种,为此,曾多次上访。

    当年的“五七干校”早已成为一种历史,但近年来由于不少“五七干校”当年无偿占用农民的耕地,没有及时归还给农民也引发了不少矛盾和纠纷,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不安定因素。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以来往往令当地有关方面束手无策。为此,建议:

    一、尽快开展“五七干校”历史遗留问题的调查研究,在底数清楚的基础上,尽快出台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统一政策,指导各方解决这个纠纷。在贯彻落实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将原来“五七干校”无偿占用农民的耕地,无偿归还给农民。结合土地确权工作,一步到位地解决好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

    二、鉴于“五七干校”是当时历史的产物,出于历史记忆需要,建议在全国选择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把当时“五七干校”校区中生活场所、劳动场所,作为一种政治遗迹保留下来,其余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三、根据中央已有的关于全额财政开支单位不允许其搞开发和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纠正诸如山西省运城市委党校这样的党政事业单位,既无法理依据,又存违纪之嫌,还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长期代管经营数百亩土地的问题。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