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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扶持民间公益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22 20:4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新绛支部冯剑雄反映:十八大以来,社会转型步伐不断加快,伴随着政府权力的精简和下放,很多过去由政府主导的工作都将对社会放开,在政府指导下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参与。这个过程中,公益事业是目前首当其冲也是相对容易进行对接的领域。

    过去,公益事业一直是由政府主导的,在地方上尤其如此。老百姓包括很多领导对公益的理解也常常局限在慈善层面,由此导致了社会公益的发展一直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首先,由政府组织募捐,善款如何使用政府说了算,缺乏有效监督。近些年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慈善机构频频遭遇信任危机,原因是这些背靠政府的半社会机构,在职能上属于社会活动范围,但在体制上却属于参公事业单位,造成其在组织运转效率、公信力和监督力等各方面缺乏竞争,管理不透明,缺乏动力,也没有活力,加上曝出的一些丑闻,让人们失去了信任。不靠政府,募不到钱,靠政府募捐又会进一步加剧人们的反感和不信任,由此陷入恶性循环的两难处境。

    其次,由于官办机构的强势和垄断,也导致了民间公益发展弱小无力。很多公益组织普遍存在缺少社会服务的专业技能,把控发展方向和组织建设的能力不足;参与者良莠不齐,程序不规范;各组织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平台,无法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开展公益活动内容重复,形式单一,无法开展大的公益项目,社会影响小,作用有限。

    再次,社会公益发展严重不平衡,慈善以外的公益领域往往被忽视。长期以来,我们地方上公益活动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都很单一,基本还局限在扶贫帮困的救济层面,生态环境、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等领域的公益活动还未起步。公益的意义,远不止于慈善,更在于让每个公民对环境、对社会、对他人有责任担当,号召每个公民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去影响他人,帮助他人,形成一种公益文化、公益环境更重要。

    尽管目前民间公益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扶持民间公益的有利因素,并充分认识到这么做的必要性。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思维观念更加多元化,政府不再是人们社会生活特别是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唯一渠道,越来越多的人尝试通过社会渠道去解决问题,这就为公益组织顺势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碰到问题,人们总要去解决,如果缺乏正规渠道或者正规渠道走不通,就会通过歪门邪道去解决,这就是为什么一段时间以来邪教迷信抬头、极端事件频发的原因。这一现状凸显出社会公益组织发展壮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只有社会公益组织壮大起来,才能让各个群体有更多、更正规、更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进而压缩各种歪理邪说的生存空间。

    另一方面,近年来群众对社会事物的参与热情越来越高,一些新技术、新理念的普及让民间组织应对各种挑战和机遇的能力也在逐步提高。更重要的是,国家在公益组织登记管理方面也在有序放开,民间公益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正在不断提升。

    民间公益和政府公益是不一样的概念。政府慈善救济,更多的是在履行社会保障的职能。政府可以拿财政的钱购买民间公益的公共服务,但不能把社会捐款当成第二税源,用来弥补公共财政在社会保障投入上的不足。相对于政府直接搞公益而言,民间公益最大的优势是便于管理、灵活高效。作为民间组织,自然也必然会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调节约束,能更好地执行财务公开、程序透明、资质评定等制度,政府只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登记、备案、年审等手段即可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有效监管。而政府直接搞公益慈善同时又搞监管,就很难做到公正客观、廉洁自律、灵活高效。

    政社分开,这是当前公益事业发展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政府垄断民间社会的职能,增加了公益慈善的成本,公益的未来在民间、在社会,法制化、系统化、专业化、普及化、去行政化是公益事业发展的必然走向。李克强总理说,凡是社会能办好的事都要交给社会去办。所以,应当推动慈善公益从“官办”走向“官助”,让公益回归民间。

    为此建议:

    一、树立“放手、搞活” 的管理思路。

    民间公益的成熟、发展与壮大,是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之路,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完备的监管制度是开创成熟发达公益事业的前提。在公益事业上,要坚定“政府是主导,社会是主力”的思想,培育壮大社会力量,实现从“大政府、抓发展的政府”向“大社会、搞服务的政府”转变。大社会就是社会组织要大要多,社会自我管理功能要全要强,健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激发社会的每个阶层、每个人树立公益心,多做公益事,让每个人都关注并自觉投入到生态环境、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等公益建设中。

    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扶持民间公益。 民政、团委、文明办等部门,应成为民间公益发展壮大的推手,使社会上涌现一批公益品牌。

    1.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前松后紧”,即放宽登记成立门槛的同时加强管理指导。指导民间公益组织建章立制,规范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公益项目运营、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2.人社、民政、工青妇等部门可以联合成立一个类似于国外“社会工作部”的协调组,聘请专业机构对民间组织的负责人进行统一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工作专业技能,从而带动整个组织走向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运作。

    3.落实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相关政策。民间公益组织将会是最“接地气”的充满活力的社会团体,政府要善于“花小钱办大事”,搭建好平台,盘活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引导他们更好地成为政府社会工作的有力补充。

    三、完善制度,解决好民间公益资金保障问题。

    一是完善公益认定制度,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及个人对公益事业的资金投入。在很多发达国家,慈善直接等同于免税,公民和企业可以选择用慈善捐款抵扣部分应缴税款,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很愿意以直接支持慈善公益的形式来履行缴税义务。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国家慈善事业发达的重要原因。二是完善公益组织评级制度和公募基金管理制度,让广大公益组织能够以自身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为资本,接受社会捐赠。三是在主要依靠社会发起募捐的同时,仍可以延续政府组织募捐的做法,但对于社会捐款等公益资金的使用,政府应该只作为管理者,而不是直接使用,也就是说政府应该起的是裁判员的作用,而不应该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才能确保善款实现透明管理。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管理公益基金,委员会根据各个公益组织的活动效果和影响分配公益基金,解决民间公益组织的生存问题。

    四、加强公益宣传,建设公益文化。

    经济在发展,人们比过去更有能力做慈善搞公益,但很多人却是“有力无心”,除了制度上的原因外,还有一点是我们缺乏一个做公益的文化和氛围。所以要通过公益文化建设,让广大群众对公益关注、接受,并付诸行动。

    1、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公益理念和公益行为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树立公益理念,要从娃娃抓起。学校要把公益思想培育作为养成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形式,例如以社会公益为主题的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活动,邀请社会公益人士走进校园,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实践活动等等,从小培育孩子的公益理念,以孩子带动一家,以家庭传播社会。

    3、相关部门联合社会公益组织举办一些群众性强的公益活动,比如“公益环城跑”活动、“闲衣闲物传递”活动等等,让人们在活动中接受并传播公益理念。

    五、严格监督监管,确保民间公益健康发展。

    首先是发起成立行业协会,对各个公益组织进行协调管理。其次是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由社会工作协调组织牵头,组织会计、审计人员及部分捐赠者、媒体定期不定期对公益组织的财务与运营状况进行信用评级和审计公布,违规的团体予以降级直至清退。最重要的是各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确保社会大众对资金使用、活动经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大力扶持民间公益可以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对于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意义重大,政府应该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在实践中推动民间公益健康、规范、快速发展,让公益成为这个社会最有力的粘合剂。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