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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民银行县级国库履职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17 17:50:21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山西省委经济委员会委员,工商联支部主委韩建军、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郭立平反映:县级国库是履行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的基础环节,是国家金库的基层机构。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及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今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县级国库履职的情况发生了很多变化,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能,有效促进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当前县级国库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目前,县级国库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机构设置多部门合一,国库履职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历经多次机构改革的分分合合,目前国库业务仍与会计财务、支付结算、反洗钱、人民币反假等六项业务归于一个部门统一管理,随着县支库业务量逐年增加,县级国库在严把“收纳”、“退拨”关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单设县支行国库股已然成为全面履行央行经理国库职能的现实需要,目前设置大大降低了国库业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二、人员配置人员少,兼岗多。以山西省为例,辖县级国库从业人员平均每库5人,相当部分人员还兼职会计、发行、支付结算、账户管理和反洗钱等业务,不仅业务面广而不精,还要疲于应对其他部门各种检查、调研和考核,严重影响了国库人员对国库工作的专注度,从时间和精力上也难以保证国库工作质量。部分支库聘用临时人员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员紧张的情况,但临时人员待遇不高、稳定性差,也影响了国库履职水平的提高。二是年龄结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很难胜任当前国库业务信息化要求。目前山西省全辖县级国库正式职工中,年龄在46岁至55岁之间的占比为52.7%;初级以下职称占59%以上。

    三、监管效能重核算、轻监管现象突出。一是监督手段落后。近年来,国库核算业务系统风险点呈前移化和多样化,但国库监管手段仍停留在传统手工检查方式上,监督内容限于账平表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情况等,监督方法多是看制度、翻传票、查重空凭证等,缺乏对国库业务管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和闭环控制。二是监督范围狭窄。国库的“窗口”服务对象多,有财政、税务机关、金融机构及纳税人等。既要履行服务职能,更要注重监管职责。而实际工作中,县级国库很难正确处理国库服务与监管的关系,对外监管职能弱化,对于库款支拨、退库、更正的监督仅在于对有关部门开具的凭证进行要素审核等方面,监督范围局限于部门内控制度执行上,影响国库职能的发挥。

    四、考核机制不够合理和完善。一是绩效考核机制不尽合理。县支行行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大多依据职务、职称、是否正式职工而定,而与从事的岗位、承担的职责、完成的工作量等联系较少,不能真正实现工作与报酬的有效、科学和合理对接。另外,一些国库人员长期从事记账、复核等工作,工作责任大、易出错,工作成绩较难显现,在考评时难以获得认可,使得国库工作的正向激励效应难以显现。二是行员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岗位不同、业务性质不同,使得县级国库行员的业绩难以合理量化,优秀行员往往通过分配指标、股室推荐、党组研究等途径产生,这样的评优模式容易陷入平均化、人情化和形式化,而让一些工作真正优秀的行员无法得到公正对待,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这些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此,建议:

    一、合理设置国库机构,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县(市)支行全面恢复设立县支行国库股,尽快补充人员配置。同时,中心支行要经常对县支行进行巡查指导,确保县级国库稳健、规范运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和人员素质。

    一是疏通进出口通道。县级国库人员补充要充分尊重基层行的专业需求,除了大学生招录、金融管理人才招考以外,还可根据近两年招收守押合同工的经验,在操作性强、低风险的岗位招收部分合同工;实施“停薪留职”、“提前退养”等政策,对违规违纪屡教不改的人员坚决劝退、辞退或开除,提升队伍质量。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挖掘内部潜力。对不同学历、年龄、岗位的行员,采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分类建立人才库。

    三、协调业务对象,优化履职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强监管。

    国库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服务与监管须并重发展。在处理与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税务机关、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关系时应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一是加强基础核算业务,创新国库服务内容,改进国库服务手段,加快各项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直接支付,推动开展国库服务全覆盖活动。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联席会议、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方式,规范金融机构的国库业务,提升金融机构国库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和协调,主动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通过财税库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政策互通、信息互用、工作互进。

    四、改革考核机制,提高国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分配、按绩分配的原则,拉开绩效工资分配档次,使国库人员报酬所得与其工作数量和质量相匹配。二是优化行员考核机制,合理量化国库人员工作业绩,出台较为完善的行员考核办法,建立老、中、青干部三条通道,适当提高县支行非领导职务干部配备比例,切实调动基层国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