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烧垃圾的建议
民建运城新绛支部冯剑雄反映:长期以来,人们为了图省事,总是习惯把易燃的生活垃圾一烧了之,不仅污染空气严重,也损害自身健康。乱烧垃圾不仅影响居民生活的一大祸害,也是城乡管理中的一大顽疾。
乱烧垃圾造成的危害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加重空气污染,三是影响城市景观,四是产生火灾隐患。尤其是焚烧垃圾所产生的有害烟气中,成分极其复杂,其中的二氧化硫、颗粒悬浮物、有毒有机质等污染物散发着强烈的焦糊味,让人呼吸困难,引发呼吸系统疾病。而其中的苯并芘、二恶英等强致癌物被直接吸入或通过食物链最终进入人体,更是会造成内分泌系统紊乱,破坏生殖和免疫系统,诱发癌症等各类怪病。
要解决乱烧垃圾的问题,关键要解决当事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该由谁来管,怎么管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理顺权责,明确执法主体和标准。把相关部门按照事前与事后进行职责划分。社区、环保、环卫、城管等部门在事前有教育管理的义务,在事后有配合、举证的义务。执法是事后管理的手段,公安部门是法律的第一捍卫者,应当明确由警察作为事后的执法主体,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
二是加强垃圾管理。管理部门要改变对垃圾处理的认识,这是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体现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基本方面,加大在垃圾管理上的资金和人力保障,对每个垃圾点、每条街道的卫生工作实现无缝管理。探索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实现定时定点清运垃圾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适时发展垃圾热电项目,实现对垃圾科学高效地处理和利用。
三、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对于乱烧垃圾的行为,单纯靠组织人力进行拉网式排查,短期效果可以,长期却是难以为继的。所以要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首先社区、环卫等基层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各垃圾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其次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乱烧垃圾的行为,鼓励大家对发生在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随手拍”,并上传到曝光台,对于时间、地点、当事人确定的举报线索由政府进行现金奖励,用执法所得扩充政府的专项奖金池,实现奖罚分明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宣传教育。防重于查,相较于事后的处罚而言,教育引导才是遏制乱烧垃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治本之策。一是以县政府的名义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等公开渠道向全社会发出关于禁止乱烧垃圾的公开信,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并阐明焚烧垃圾的危害,让群众认识到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增强群众保护环境、保护自身健康的意识。二是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加强平日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垃圾点张贴警示牌,向特定人群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引导居民遵守社会公德,不要随意焚烧垃圾。我们与其抱怨空气质量不好,不如制止一次点垃圾的行为。三、抓好学校教育。孩子是家庭的中心,是国家的未来,一个爱护环境的孩子可以带动一个家庭一起爱护环境,一代人的观念可以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从小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孩子的一生都有重大影响。所以应把拒绝吸烟、反对乱倒垃圾等健康教育深深融入到学校教育中,培养出一代又一代有素养有正确环境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国民。
乱烧垃圾是个不容忽视、不能再等的民生问题。随手的一把火并不会让垃圾消失或者变少,而是变成了毒烟飘散在空气中,最终会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忽视环境治理,一时贪图省事所带来的是长远的、难以估量的危害,带来的是居民生活质量的降低和地方形象的破坏,必须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管住“一把火”,才能让我们的天空更蓝,环境更优,人民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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