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建议
民建长治市委反映:农村土地依法进行流转,是我们国家当前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所实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从目前的实行情况来看,它对于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近几年来,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村委干预过多。有的村委会对土地流转的概念理解不正确、不全面,只求经济效益,不顾村民利益,只要有人愿意出钱就要求村民进行流转,不能够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意见,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
2、村民流转合同不规范 。有的土地流转合同期限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有的把出租当作转让;有的流转合同中未规定流转期限,也未约定解除协议的条件,容易形成纠纷。
3、村民非法流转。有的村民流转土地法律意识不强,认为自已的承包地就是自已说了算,流转土地不经村委同意,也不备案。
4、有的受让人在使用土地过程中改变土地用途
为此建议:
1、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学习,使村委会和村民了解土地流转的有关规定,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减少矛盾和纠纷。
2、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地进行。
3、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后使用土地情况的监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
4、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将一部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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