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中央成立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主导电力体制改革
民建会员、山西国际电力公司张新新反映:中央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9号文件下发后,内蒙、深圳等7个地区被列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地区。鉴于过去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建议中央成立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协调步骤,解决纠纷。
首先是2002年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5号文件下发,尽管5号文件明确要求“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但由于领导不力、监管缺失,国家电网公司在收购许继、平高电气过程中,在国家机械工业协会强烈反对下,及在国家发改委被拒后,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却被批准,使得收购成功,国家电网公司还将各区域电网公司的经营权全部收回国家电网公司,使各区域电网公司名存实亡。国家电网公司的行动严重背离5号文件精神,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将来又要面临主辅分离的尴尬局面。为避免9号文件下发后,还出现类似现象,因此有必要中央成立一个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背离9号文件的现象进行有力监管,保证电力体制改革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其次是要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纠纷,处理矛盾。山西作为煤炭资源大省,也是煤炭、电力过剩大省,也准备把山西作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以期利用这次的政策使山西尽快走出煤炭、电力过剩的困境。但是,在改革过程中,各方的利益非常势必难以协调(有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国际电力公司(地方电力公司)、发电公司、个人售电公司),特别是涉及到山西省电力公司的切身利益,山西省电力公司会利用其无与伦比的垄断优势,处处以他为主导。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况与山西类似。此前,因为利益冲突,陕西省曾经发生过陕西省电力公司和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员工的恶性斗殴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此,需要在中央有一个权威性的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主导改革,明确指示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在各方发生纠纷时,处理纠纷,化解矛盾,根据已经制定的规则和制度,正确处理各方利益,避免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各地分公司利用其垄断优势对其他各方进行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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