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生儿使用电子出生证的建议
民建山西省委法制委员会主任,高级律师翟伟强反映:多年来,我国婴幼儿被拐卖事件频发,虽然刑法置顶了严格的罪名,近年来对收买人也要定罪量刑,公安机关也经常组织整顿打拐行动,可还是有不少家庭因孩子丢失而遭受骨肉分离的痛苦。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对新生儿使用电子出生证。理由及益处如下:
一、随着现代电子科技迅猛发展,对新生儿采用电子出生证从出生时便采集新生儿的指纹、脚纹、虹膜已不再是技术难题,完全可以做到。
二、现行的纸质出生证一般由婴儿出生的医院负责发放,包含了婴儿的姓名、出生年月、体重、身长、父母姓名等信息,只要增加一些简单的设备将以上信息及婴儿的指纹、脚纹、虹膜等采集录入电子出生证,完全可以做到。
三、现在婴儿在医院出生的费用一般在4000元到5000元之间,婴儿电子出生证的费用假设在100元到200元之间,普通家庭完全可以承担。个别未在医院出生的,也可在当地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等医院办理,个别困难家庭可由地方财政补助解决该费用。
电子出生证从婴儿出生时便采集了指纹、脚纹、虹膜等信息,可在报户口时与当地派出所电脑联网,这时即使孩子出生,只要检查指纹、虹膜便可在第一时间知道孩子的父母,可有效地避免孩子丢失案件的发生,避免家庭因孩子丢失造成骨肉分离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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