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微企业降低经营年限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建议
民建会员、银河证券山西分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王建国反映:缺乏资金以及融资难,是新经济、高科技术产业尤其中小微企业的最大难题。中小微企业在产品市场推广与销售之前,营业收入有限,从研发到生产再到科研设备、办公场所、人员工资需要大量资金,因自有资金不足,又无法像房地产等行业可在房子建成之前就销售期房,同时企业最大的财富——人才与知识专利在贷款时往往评估困难,无法通过银行渠道得到抵押贷款。融资难往往使中小微企业在发展壮大以前就夭折,中国的中小微企业生命周期之短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建中央曾经发布的专题调研报告《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转型与创新的调查与建议》显示,中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3.7年;而CHINA HRKEY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5年,做强做大或许永远是无数创业者的无法实现的梦想。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国务院要求“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是我国政府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政策导向和重大举措。大力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的比例,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效。“新三板”挂牌公司范围扩大到全国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不到两年的时间,挂牌公司数量突破3600家,总股本超过1900亿股,总市值达1.5万亿元,日成交量4亿元以上。
但是在实际中,创新型创业企业的资金困难期是成立后一年至两年之间,而且创新程度越高资金困难越大,许多创新型创业企业由于没有获得后续资金而在成立后两年内倒闭。而现行的新三板企业挂牌条件是“存续满两年”,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申请新三板挂牌,创业企业成立到新三板挂牌的时间不可能低于两年,这一硬性要求使许多中小微企业无缘新三板而得不到其他市场资源而夭折。现行的新三板挂牌制度不能满足对创新型、创业型企业的孵化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平台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鉴于新三板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取得的成就,建议深化新三板挂牌制度,降低挂牌企业经营年限的要求,由现行的“存续满两年”改为“存续满一年”,企业只要提供1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运营记录就可以申请新三板挂牌,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型创业企业提供新三板股权融资的机会。
新三板降低企业挂牌经营年限不仅能够扩大拟挂牌企业的数量,而且能够提振创业者和早期投资人的信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存活一大批创新型创业企业。新三板作为一个新兴的公众市场,需要大批优秀的企业挂牌并形成有效的交易,根据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而降低挂牌企业经营年限能够扩大优质企业的甄选范围,真正起到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国家战略,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一个创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往往是由优秀的人才开创的事业,但很少企业能够得到投资人及社会的承认、支持和理解,资金不足成为创业者不可克服的障碍,新三板降低挂牌企业年限,为创业者坚持下来并获得外部投资坚定了信心,而创业者的坚持和坚定必将吸引着风险投资的关注,当风险投资看到可预测的业绩和可退出的时间时,很容易做出投资决策并提供支持,加速了创业企业的发展进程。创业企业的蓬勃发展,能够促进新三板市场的良性发展。
企业新三板挂牌“存续满两年”的硬性条件降低后,为了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建议提高“持续经营能力”软性条件的要求,加强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理念的转变与创新,提升主办券商的推荐业务水平并强化推荐监管,打造真正的投资银行,切实完善主办券商制度。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水平的提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大量有价值的投资标的,进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进入新三板市场。
新三板挂牌企业经营年限降低,是新三板市场的升级,是构建直接投资环境的重大举措,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和格局将起里程碑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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