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辆违章应分类处罚的建议
民建朔州市委理论委员 朔州市安监局检测检验所副所长李建军反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和提高,更多的私家车走进千家万户。因驾驶习惯、驾车技术和路面情况等原因致使车辆违章及事故频频发生。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各地交警部门对违章违法行为也依法做出了相应的处罚。但对部分违章情节不应同一裁量,如超速、闯灯、违停。如对小排量车和动辄百万千万的豪车就不应一视同仁的处200罚款并记分处理,因对不差钱的豪车起不到纠正和约束的作用。
为此建议:
1.可借鉴税务部门对房屋过户口税的做法。根据车辆使用年限、驾驶人驾驶年限等制定课税,也可参照对新购车辆定税办法对违规车辆进行分类处罚。
2.对20万元以下或1.6排量以下可适当放低处罚金额,对百万以上车辆加大记分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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