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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未正式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之前积极引导和规范网络约车服务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26 15:02:54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太原市委会员、律师张耀儒反映:20151216日在太原长风西大街发生了的一起大规模出租车司机与“滴滴专车”司机互殴事件,经特警出警后秩序才得到稳定和控制。这是继127日青岛事件以来的又一起出租车司机与“滴滴专车”司机的大规模冲突。这类事件是网络信息发达后,冲击传统行业造成的社会矛盾,也是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虽然国务院法制办在今年1010日就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在《办法》没有正式出台之前,各地应积极引导和规范网络约车服务,减少类似事件发生。

客运出租车行业一直以来是备受关注、备受限制、入门门槛较高的行业,早年步入出租车行业的投资人(业主)因此而受益颇丰,也因此而形成了拒载、欺客、宰客等不良行业风气。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中,出租车行业中的业主、从业者是最抱团的行业群体,每涉自身行业利益时总能形成合力,与政府、市民、社会对抗。我们的城市与过去十年相比容量扩大了很多,而出租车数量保持不变,远远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出租车成为稀缺资源、优质资源,致使不少出租车业主能不劳而获,同时拒载、欺客、宰客等打车难问题愈发严重,尤其是在雨雪天时。而且现在车况都很差,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出租车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出租车行业现状已经不符合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出租车行业的业主、从业者掌握和控制着因政策控制而产生的稀缺资源、优质资源,他们当然不愿失势,而当前网络信息发达后催生的网络平台客运服务交易(如“滴滴专车”“神州专车”)的兴起,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冲击巨大,打破了多年来形成的行业壁垒,瓦解了其传统优势,侵犯了其既得利益,所以发生了今天这样的大规模互殴事件。如果不重视、不解决这个问题,同类事件仍会上演,还有可能造成血案。

我个人认为:在当今社会,网络平台上的客运服务交易(即“滴滴专车”“神州专车”)的出现是必然的,也是有益的。益处有:1、打车难的问题得以缓解;2、私家车利用率明显提高;3、一定程度上还能节省道路、停车位等公共资源;4、也能降低对石油、钢材等到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5、还解决了一部分低收入人群的就业和提高收入的问题。总之利大于弊,是好事。但是,网络平台上的客运服务交易也属于政府应当管理和引导的客运服务范畴,因此而产生的社会责任、行业利益应由政府承担和享有,“滴滴专车”“神州专车”等网络运营公司承担不起这种社会责任,同时不应垄断享有这种行业利益,造成新的行业垄断和壁垒。

为此建议: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没有正式出台前,各地政府应当将网络平台上的客运服务交易与现在的出租车行业一并纳入客运管理范围,引导、管理、调控网络平台上的客运服务交易,让两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竞争、共同提升服务品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此类事件发生。

具体解决办法:1、以城市区域为地域管理范围,当地政府客运管理部门为主导;2、一个城市适用一套网络平台系统,该系统之外的网络平台均视为非法营运进行严历打击;3、本地居民自有的、符合条件(例如保险要求)的私家车,经申请获得许可后,可以在该网络平台上接单;4、根据申报车辆的类型、档次、年限制订合理的价格;5、区分专职和兼职,对无业的专职车辆系统应提高其派单率,并免除或降低对其收取的运营费用。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