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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农技推广法要“六对接”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1-16 19:45:1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市政协委员、新绛县人大副主任马新立反映:20128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强调良法,其中包含良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土传病、植物病和害虫、草害问题。良法是复制推广效益,研究是消费,良种只是良法内容之一。

农业推广法第一条提出:“促进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包括良种、栽培、施肥、生物防病虫有害技术。”“推广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允许事业人员经营性推广,包括供销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界的科技人员。按推广法规定,这类人员在县级农业部门占7080%。而现实问题是,缺下乡推广费,缺指导农民增收的实践手段;项目多与责任利害关系不紧密。

为此建议:

1、实施农业推广法要与地方“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对接。规划应由地方农业专家制定,再由有资质的部门审查修改后实施,自然由地方专家组织落实。避免过去找有资质单位制定后空大难,让地方农科人员落实难,同时对接落实国务院《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信息时代,高层与基层信息差异在缩小,基层更了解现实,接地气,更能发挥实战效果。

2、实施农业推广法要与上级农村工作精神对接。如农业部规定 “推广肥水一体化即水溶性肥技术,以减少肥料用量过大,土地和食品污染问题。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推广生物有机肥技术”,提高有机肥利用率和营养平衡问题。

3、实施农业推广法要与构建农技推广体系的利益链对接。项目资金交有相关成果、有认识、有能力、有卖场的人员组织实施。形成产供销利益链,特别是事业编人员要共干共享。

4、实施农业推广法要与培训树立一批农技专才对接。利用乡土人才的发明创新能力及实用技术的辐射作用。

5、实施农业推广法要与片域特色特产农业对接。贯彻“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发展地方农业找问题、论展望、强保障的重要战略。最有竞争力是生物集成技术,能将地方品种个性充分表达出来。同时在流动人员较多的地方设立农业新成果、新技术、新设施展示场所。

6、实施农业推广法要与干部纪律奖罚对接。将农业技术人员服务收费作为处分内容,与农技承包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矛盾,应予理顺,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推广农技积极性,财政要给构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新技术给予适当的人员下乡补助和风险金安排。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