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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企业“去产能”人员安置问题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3-24 20:07:39 浏览次数: 【字体:

山西国营大众机械厂科技发展部副部长韩建军、太钢集团公司系统创新部卓越绩效室主任单祥林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十三五”及未来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是工作重点,特别是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如何解决企业剩余人员,需要全面、系统的解决方案,从政府、企业到员工个人都需要做出努力。

政府在解决企业剩余人员方面的作用,主要是起导向作用的。财政部已制定《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虽促进了目前的去产能工作,但最终还需要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率。

企业作为用人主体,特别是国有企业应在经营上创新变革,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调节资源配置作用,特别是在多元经营上下功夫,一方面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提供用人需求,特别是加强创业的需求引导。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引导

政府首先应在供需失衡的情况下,以供应短板为导向,引导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多做加法,慎做减法。如政府出资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民生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建设、国防建设,同时通过财政措施引导企业进行核心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建设等,从而避免企业员工大量下岗、行业需求互减、财政税收基础萎缩和金融动荡风险。

在具体措施上,要强化制度供给和改革引领,借助政策红利化解人员冗余矛盾。

1、尽快建立企业产能退出补偿机制,比如,合理控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在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允许富余职工免费进入职业技术院校学习深造,提升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设立扶持资金鼓励重工业企业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康发展示范基地,促进企业产业链资源整合互补,以内部转岗就业、创业等方式分流职工。

2、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项目经营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优先参与国企变卖闲置设备等资产处置经济活动,引进民营资本投资国企办三产,盘活资源,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服务经济,吸纳就业。

3、优先加大对去产能企业的社保、教育、医疗等民生支出,统一实行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费率相同费率制度,切实降低企业和职工社保费用缴纳比例,先行先试在企业开展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试点;针对困难企业,允许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模式等。

4、地方政府积极配套一些服务民生的公共社会岗位提供给分流人员。比如,城市环境治理、社会治安、交通保障、养老服务、社区救助等监督服务岗位。

二、企业创造就业需求

1、企业可开办内部劳务市场,将剩余人员统一引入企业劳务市场,通过内部培训、竞争上岗、劳务输出等人员流动机制,实现双向流动。

2、企业可在产业链的上下游进行延伸,还可在多元化建设方面着手,特别是在第三产业方面寻找投资机会,以便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1)利用企业的核心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组织或公司、提供技术输出、技术咨询服务;

2)扩大企业后勤业务,将餐饮、保洁业务自主经营,一方面满足员工的生活后勤需求,另一方面增加岗位设置。如太原钢铁公司将后勤业务回归,将外协人员压缩,由企业员工来承担相关后勤业务;

3)做大做强后勤服务,如武汉钢铁公司成立武钢现代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快餐、饮料、食品、超市、幼教、生态农业等板块升级,由为企业内部服务转向为现代城市服务,创造了员工再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尝试创客公司模式,由企业搭建平台,员工在平台上进行创业。即员工以技术、项目、品种、市场入股,自主决策,自己决定收入,激发员工活力并不断创新生产。企业与创客公司的关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而是以协同为主,最终实现企业增效,员工个人自我实现,同时带动就业。

三、员工自主就业

除传统的“下海”之外,员工自主就业可通过创客公司、微店等形式进行创业。还可通过众筹模式参与创业,获得投资性的收入。但自主创业的成功率很低,这方面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如提供创业资金、减免税等方面的支持性政策。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