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劳动保护不容忽视
民建运城市委委员、盐湖区政协委员王春冀反映: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劳动者生产保护受到高度重视,各项法律及规章制度不断健全与完善,但农业生产劳动保护却明显缺乏。
我国是农业大国,当前正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但目前多数农民还是直接在田间劳作,手工作业多,劳动强度大,他们大多在自然露天环境劳动,风吹日晒、寒冷潮湿、粉尘烟雾、接触有毒动物等外界不良因素直接作用于劳动者,化肥、农药、病虫害、动物源性疾病直接或间接危害,即使是大棚蔬果种植者,也存在着棚内空气温度、湿度、有害物质浓度是否损害健康问题。除了这些传统的农业劳动危害之外,现代农业技术也使农业逐渐成为最危险工作行业,如化学有害物质、生物制剂、致癌物、噪声和振动等引起的化学物质中毒、皮肤损害、恶性肿瘤等已屡见不鲜。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基本是自雇型劳动者,难以纳入现有职业健康保障体系,致使农业生产劳动保护一直以来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缺乏相关的服务:
一、法律法规保护空缺。我国关于工业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很多,制度比较健全,但却没有一部针对农业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也就无从谈起,农民在劳动中受到伤害,只能靠自己调节,自费解决或慢慢忍耐。
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空白。管理安全生产的部门机构不少,但却没有专门管理农业生产劳动保护的机构,更谈不上这方面的专业服务,农民在生产中出现机械化操作安全问题,或是受到化学性生物性有害因素至病损等,都无法及时得到专业机构的帮助和指导。
三、科普健康指导匮乏。几十年来鲜有农业生产劳动保护的科普读物出版, 1959年卫生部卫生教育所编写的《农业劳动保护》连环画、1975年广东出版的《农业劳动卫生》小册子,现在也已成为古董,目前能搜索到的只有1998年出版的《农业劳动保健》小册子,以及今年刚出版的《农业劳动卫生保健手册》,这与当今出版业非常发达、各种读物大海浩瀚的现状实在太不相称。
四、劳动者个体防护装备落后。目前主要还是集中在手套、面罩、防护眼镜、防护鞋靴、防护服等相对传统装备,总体上处于品种较少、质量粗糙、安全性差、效果欠佳的水平。限于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经济消费能力,这方面的市场开发也很滞后。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建议:
一、加快研究制定并出台有关农业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应积极向国家主管机构反映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将农业劳动保护纳入我国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范围。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多数农业劳动者属于集体合作社或自营就业农民,应尽早将职业卫生服务扩展到这些农民,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劳动保护,重视他们的劳动健康。在国家未出台具体文件之前,我市可依据地方立法权,研制出台一些有关规定,把事情先做起来。
二、建立农业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管理。不必另行增加部门,可在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中设立农业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和服务科室,明确职责,尽快开展专业服务。通过教育和培训,增强农业劳动者劳动健康意识,提供劳动保护信息,指导农民防范劳动健康危害,同时加快对农业劳动职业疾病和伤害的预防策略研究。并加强政府监察,把农业劳动职业卫生纳入法制轨道。
三、积极推广和普及农业生产劳动保护及农业劳动职业病防治知识。我市有关部门如农业、卫生、科技等机构应该组织专业力量编写农业劳动保护科普读物,鼓励公益组织向农民赠送这类科普读物,还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提高农业劳动者个体防护装备应用水平。政府可采取扶持政策激励企业研发和制造更多更好的农业劳动防护用品,采用新型材料,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产品适用性,提高劳动防护的舒适性,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降低产品价格,使农民买得起用得起。
从长远来讲,实现农业现代化,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积极发展规模农业,将个体农民转型为农业企业雇员,大力推进城市化,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都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劳动保护问题的途径,应该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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