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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17 21:14:2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吕梁市委薛赟鹏反映: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涉及民生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并且屡禁不止,一些地方的低保金竟成了关系保。一些地方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一些侵蚀民生资金的手段花样翻新,让人担忧。

城乡低保政策实行以来,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困难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城乡低保工作运行以来,经历了一个从低标准、小范围的基本生活救助到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救助功能不断增强,各项制度不断健全的发展过程,已进人平稳运行、科学管理、规范运作阶段。在工作启动之初,市、县两级政府就出台了《低保办法》、《实施细则》和《分类施保办法》等有关制度,明确了低保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操作流程以及村居委、乡镇、民政部门的职责,有效杜绝了运行失序的各种可能。

但据审计部门反馈,近年来城乡低保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城乡低保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拨款进度缓慢,影响了政策的实施。二是一些县应配套的资金未能按规定配套。三是个别乡级发放机构滞留低保金。四是县级发放机构普遍存在城市低保未依月发放,农村低保未依季发放现象。五是参保对象收人难以核实,导致个别不应享受低保的居民参保。

为此特建议: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要加大财政投人,及时调整低保标准与实际补助,使低保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建议推行退罚制,即凡是参保对象,一经查出不应享受低保待遇,不仅要退还已领取低保金。还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罚款。

资金管理改进具体办法有:

第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我市开展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从健全制度、规范操作等方面开展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动员部署,对照检查,规范完善等阶段,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系统严格的规范。

第二、城市低保中,严格履行程序,把好关口。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应通过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三榜公布”,逐步完善了张榜公示,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三公开”。低保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形成了由民政、财政、银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三位一体”的资金发放体系,从而有效地杜绝低保资金的截留挪用,保证低保资金的安全。

第三、还应努力提高困难对象的救助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提标政策,从而保证了低保对象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