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级贫困县人口在50人以下的行政村实行整村搬迁脱贫的建议
山西省政协社情民意特约委员、民建山西省委委员、民建忻州市委专职副主委许中贤反映:移民搬迁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一项重要举措。最近,就国家级贫困县人口在50人以下的行政村如何实施脱贫攻坚这一专题在山西岢岚县李家沟乡进行了调研。李家沟乡辖11个行政村,3个自然村,总人口2163人。全乡常住人口50人以下的村共有5个,通过调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1、农民增收困难。村产业结构单一,受传统自然经济影响较深,没有形成种、养、加、销产业链,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且信息闭塞难以准确把握市场,加之交通不便,诸多制约因素限制了当地农民的增产增收。
2、生存条件差。饮用水来源于浅层井水,由于受降水量的影响,难以持续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做饭、取暖靠焚烧秸秆,既不环保又不卫生。村卫生室没有行医资格,看病就医必须到县城医院。村庄周边没有便民店、银行、学校等必要的便民机构;出行除石塔村外,均未通公交车;居住窑洞多为土石结构受山体滑坡的威胁。
3、常住人口逐年递减。常住人口中50岁以上的占59.1%,而50岁以下的大多数不在本村,留在村里的仅仅占到27.9%。这些数据表明这5个村常住人口以老年人为主,年轻有劳动能力的大多数在外谋生,而且没有任何想要返乡的迹象。以此推断,这5个村的人口应该会逐年下降,逐步过渡成为空心村。
由政府逐个解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如仅仅为了一个常住人口不足50人的村而投入,从整个社会发展角度来讲是一种资源上的浪费。
通过对国家级贫困县岢岚县李家沟乡5个50人以下村的整个情况的调查分析后,认为对国家级贫困县人口在50人以下行政村进行整村搬迁脱贫存在必要性,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小村并大村建设中心村。“小村并大村,建设中心村”有利于将分散居住的农民集中居住,能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通过土地流转经营把一部分农民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能够有效的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整合资源,缓解县城用地压力,提升规划和建设新农村的标准。实施“ 小村并大村,建设中心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是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要坚持科学规划,充分尊重民意。将“小村并大村建设中心村”布局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与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有机结合起来。使搬迁农民真正成为“小村并大村建设中心村”的受益者。中心村首先要保证移民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配套各类社会资源,建好移民安置房,创造优越于以前居住地的人居环境条件。其次最关键的再就业方面应有保障机制和政策。要根据搬迁户的年龄结构选择政策兜底还是培训再就业,让需要再就业的迁入户掌握必要劳动技能,并且由就业局、工会等单位积极与县内外用人单位对接,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的稳定渠道。
2、强化中心村的产业支撑,有效增加就业岗位。移民搬迁后不仅加大了中心村的就业压力,而且增加了吃穿住行等方面的压力。结合我市的实际,应加大对中心村的扶贫项目投入。推进中心村农业产业、工业产业、文化旅游、职业技能培训、交通路网等综合扶贫开发项目建设。重点实施“移民致富”提升工程。开展移民小额信贷,扶持龙头企业,加速产业集聚,延伸特色产业链。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彰显中心村在脱贫攻坚中的新作为。党委、政府在搬迁户中选择一批有头脑敢想敢干的人才,帮助他们发展有前景的新型产业,有效增加就业岗位。同时,用实实在在的产业红利激发其他搬迁户的创业激情,带动整个移民户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实现自身脱贫,奔小康的目的。
3、吃透实情、仔细研究,认真做好移民搬迁的安置工作。做好移民搬迁的安置工作,依法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把握三个重点环节:一是严把前期审查关。严格仔细做好移民安置前期的财产、实物登记和评估工作,要张榜公布,接受监督。二是严把实施关。在尊重移民意愿的前提下与移民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充分保障移民权益。三是严把安置验收关。对移民安置房、补贴要一步到位,不留遗留问题。四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整村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实施整村推进,资金保障是关键,只有有效的优化整合各类扶贫资源,保证扶持投入,才能够确保贫困村整体搬迁的顺利实施,才能够确保整村推进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4、依规依法维护搬迁户的切身利益。搬迁后的村庄内的建筑物一律按市场价格评估折算金额补贴发给农户后(除有文物价值的)全部拆除,恢复生态。耕地和林地的经营权属不变,原有的耕地农户可以自行经营或者选择土地流转,也可选择政策性还林还草,所有原来耕地和林地的权益应保持不变。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