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经营场所强制张贴监管信息的建议
民建省直第七支部会员、山西地质资源环境调查院苗奇反映:由于消费者对经营场所归属监管单位业务和信息的不了解,出现纠纷的时候消费者往往不知道该去哪些部门投诉或者反映问题,只是简单的通过报警或者通过信访单位来反映,不少本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大量进入公安和信访渠道,导致信访和公安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项,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没有充分履行,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既延误了时间又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
随着政府管理理念和职能的转变,行政治理发展要求监管单位管理方式更多的由事前审批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但现实中许多监管单位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实施监管难度很大,通过张贴监管信息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既可以解决违法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又让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利用法律的手段规范企业和个人行为保障市场经济高效健康发展。所以在经营场所张贴监管信息是监管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推进依法治国最好的法律实践。建议如下:
一、建议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相应的规章条例,强制经营场所严格贯彻执行张贴监管信息,能够更好的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经商环境。
二、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建议各地方立法机关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另行出台地方性规章条例或办法解释和细化法律条款以便更好的执行操作。
三、在经营场所特别是容易引起消费争议的场所,比如:饭店、酒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应在场地显眼位置强制张贴各种监管信息。监管信息应包括:
1、监管部门责任人信息 内容应包括监管负责单位和监管负责人员信息和监管电话,
2、监管的标准和要求 内容包括被监管对象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行业标准。
3、监管监督电话 内容包括如果出现监管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或者不服从监管结果时候,如何去进行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4、仲裁机构信息 仲裁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程序简捷,高效灵活。如果买卖双方出现经济纠纷时候可以选择去仲裁机构去进行调解。
四、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启动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早日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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