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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应先从社区做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01 22: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盐湖支部李娟反映:民政工作,无论是了解困难群体、特殊人群还是社会保障和住房安置或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寡人群等等方面的问题,最后绝大部分都要通过社区去了解、协助、落实,社区工作是民政管理的一部分。1991年民政部从谋求社区综合发展的角度提出社区建设思路,逐步形成区、街、居三级框架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至今,社区已经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部分,不可分割。

然而社区的建设工作却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以运城市盐湖区为例,目前,盐湖区成立了88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社区组织成员也已全部选举产生,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得到了建立和完善,实现了城市社区的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但由于办公及服务用房尚未完全解决,已经严重制约了社区的服务和发展。按照运城市政府《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但目前,盐湖区88个社区中80%的社区办公面积在60平米以下,而且大部分属租用或临时借用,东城街道面积最小社区不到20㎡。办公用房建设滞后,已经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正常工作,特别是制约了社区正规划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服务用房建设滞后,居民会议室、老年人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等基本活动场所无法设立,也影响了居民的日常活动和居民参与群众性活动的积极性,减弱了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针对当前社区居委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政府完善相关政策,对成立的城市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采取政府出资租赁或购买解决的办法,并对其管理、使用、维护、修缮等相关问题进行规范。

二、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从规划建设入手,根据小区规模,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及服务用房,同时在小区建成后及时回收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三、建议政府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小区预留办公及服务用房改变设计用途,保证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规模和数量,避免以后成立社区后无办公用房给工作带来的被动,为社区管理和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四、对各个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详细登记,整合各个单位空闲房、出租房。

社区建设走在前面,民政工作才会更加踏实有效。

民建山西省委